最近想法有點改變,以前我是嗜愛主義,從未懷疑愛的正當性,沒有愛會活不下去,認為愛是人生意義的總和,而且我們一定要純粹的愛,要創(chuàng)造性的愛,要愛全世界,沒有愛那就是無能!人生還有個雞巴意思,大家都去死吧。
分手后體面是不可能體面的,我開始懷疑一切,懷疑相愛,懷疑背叛。相愛可能嗎,一個人不可能真正認識另一個人,一段感情只能從陌生人到陌生人,我們永遠只能做感情投射,愛的越深不過是你投射越多,你以為的愛情不過是和另一個人的互相自我關(guān)照。相愛很美麗,但親手摧毀它更是讓人著迷,此間過程中的嫉妒占有懷疑害怕都被你痛苦的消費了,你只是沉迷于其中。就像“l(fā)ife is a coma after you",“愛是無法平靜的,平靜的愛就是一點也不愛。”那你怎么取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