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字》是一部傳奇。按霍桑自己說,這個故事來自某個早已去世的老人的遺物(這個老人與霍桑一樣是位海關稅務稽查官)。遺物中有老人的幾大頁紙的手稿,有已經成了一團破布的紅色A字。手稿上的記載大約在霍桑時代兩百年之前,也就是十七世紀中葉。我們知道美國是十八世紀下半葉(一七七六年)建國。換句話說,這個關于紅字的故事發(fā)生在美國出現(xiàn)之前。是那位老稽查官皮尤的鬼魂懇請霍桑將此材料公之于眾——“干好這件事!”皮尤的魂靈真的這么說過嗎?可是霍桑確實這樣回答:“我一定照辦!”
新興的美國當時還遠不夠強大,但是美國同樣誕生了自己的大作家霍桑?;羯5男≌f從一開始就與他的歐洲同行拉開距離,走上了相當美國化的路。美國沒有自己可資夸耀的歷史,但是這塊土地上仍然有激越澎湃的生活,原住民印第安人的,移民拓荒流放者的?;羯>桶阎埸c放到這個年輕的國度里,追尋只屬于自己的全新歷史傳奇。
另一方面,與同時代歐洲的傳奇小說不同的,還有小說的關注點。以傳奇方式記錄和再現(xiàn)歷史是十九世紀小說的流行趨勢,英國的司各特與法國的大仲馬是當時世界上兩大帝國的代表人物。大仲馬與司各特所關注的一是歷史解釋方面,一是關照讀者,他們都是當時及后世讀者最多的小說家,他們的小說又都是重現(xiàn)自已國家歷史的鮮活生動讀本;而霍桑不同,《紅字》不同。《紅字》并不關心故事性,它不以取悅讀者為樂事。在最初的十幾頁、二十幾頁,我們已經看清了整個故事、人物關系,諸如此類的。也就是說,霍桑先抽掉了懸念,讓讀者在完全沒有猜測與期待中繼續(xù)他的閱讀。
它有故事,但是沒有了故事性。無論是從歷史眼光還是從今天眼光看它,它都是一部只關注人類靈魂的小說。原罪、信仰、救贖、解脫、升華,直至上帝的階前。
故事開始時,作為通奸罪犯的海絲特·白蘭抱著罪惡的果實——女兒珠兒站在絞刑臺上示眾,她胸前佩戴著恥辱的紅色A字。她受到宗教和公眾的審判。
二百多年以前一個夏天的早晨,波士頓監(jiān)獄街大牢門前那塊草地上萬頭攢動,眾人的眼睛都牢牢盯著布滿鐵釘?shù)臋的敬箝T。
這樣一種開始,我們首先知道了它的時間背景,知道這是一樁備受公眾矚目的事件,知道這樁事件與罪行有關?!氨O(jiān)獄街大牢門前……布滿鐵釘?shù)臋的敬箝T?!?/p>
作者從最初就將讀者導入象征的情境中,并且將此情境貫穿于整部小說的始終。我們從其后的故事中知道,這樁罪行雖然遭到公眾的嚴厲審判,卻未與監(jiān)獄發(fā)生真正意義上的連帶關系。也就是說,通奸行為即使在清教時代也只是道德層面的罪孽,而非需要以國家機器的制裁來懲罰的罪行。但是這樁罪行仍然嚴重絕不比需要監(jiān)禁以至于上絞刑架的罪行遜色。于是乎,監(jiān)獄和監(jiān)獄之門和監(jiān)獄前的絞刑臺都出來了,一齊來烘托這樁罪惡的嚴重。
剛才的摘錄是第二章的第一句話。在此之前,第一章專門講了監(jiān)獄,講了獄門,講了獄門旁的一叢野玫瑰。在第一章里,故事尚未開始。而在整個故事中,這座監(jiān)獄并未派上用場。懲罰海絲特的那恥辱的紅A字死死釘在她胸前。但是獄門高聳在故事之前故事之上。這就難怪所有的研究者都不約而同地談論《紅字》的象征了。連霍桑自己也在第一章結束時這樣說:
……我不免要摘下一朵(野玫瑰)呈獻給讀者。但愿它能用來象征在講述這個有關人性脆弱和人生悲哀的故事的過程中隨處可見的芳菲清新的道德之花,并用它來緩解一下故事令人黯然神傷的結局。
象征手段從一開始就為這故事定下了一個基調。海絲特懷抱珠兒從獄門走進故事,走進她波瀾壯闊的一生,但她已經不必走回獄門。她的罪行從最初就被定性定格了。
審判她的人當中,最受矚目的當屬牧師丁梅斯代爾了。這是當?shù)亟堂裥哪恐械氖ネ?。所有明敏的讀者馬上就都會猜到,這個圣徒,這個上帝福音的傳播者,就是這樁罪惡的罪魁禍首,就是奸夫!
作者不但沒有千方百計掩蓋這一點,反而從故事開始時就不停地向讀者暗示一就是這個人,就是他,就是丁梅斯代爾!
這里的疏漏是作者的一個圈套,作者正是用這個圈套套住了全世界所有喜愛這個故事的讀者。他把它從一個普通的傳奇故事升華成一部經典中的經典。它不再是一個奇幻的有懸念的故事面,他也不是個傳奇小說作家。它甚至沒有告訴讀者:海絲特是怎樣受到誘惑走向了罪惡,而這正是許多好奇讀者最想知道的部分。記得在我們國家的清教時代,也就是我的青少年時代,我尚未知曉愛與性究竟為何物的年代,我經歷過多次類似《紅字》故事中的場合。
當時偶爾會有大批判會,批判對象是同樣犯了“通奸罪”或“奸淫罪”的男人或女人。有時只有女人,她(們)通常被稱作“破鞋”。她(們)被斗時經常被人將一雙破鞋掛到脖子上,就像海絲特胸前的紅A字標志一樣。批判會上,群眾最津津樂道的就是所謂“細節(jié)”:諸如誰勾引誰,怎么勾引,說什么,做什么,等等;不厭其詳,也不厭其煩。
當時尚懵懵懂懂的我因此生出幻覺,以為那種事情背后充滿了樂趣同時充滿了罪孽。充滿樂趣肯定不錯,但是否真的充滿罪孽呢?
讀過《紅樓夢》《金瓶梅》和其他言情古書舊書,我看到男人女人的情事性事都被寫書人筆墨鋪張,我于是知道了這就是需求,就是這類故事為公眾所喜愛的根本所在。曹雪芹、蘭陵笑笑生們沒錯。錯的是美國佬霍桑。他競然連讀者關心什么都不懂。他居然略去了一個故事最吸引人的部分,大談淫婦的針線活!海絲特這個淫婦在霍桑筆下從未性感過。她高貴,她優(yōu)雅,她穩(wěn)重端莊,她超凡脫俗??傊痪湓挘核恍愿?。她不關心性事。她不風騷,不妖媚,不解風情。多么奇怪。她甚至并沒有真正以女人之軀吸引她的奸夫牧師。
因此我們的男女主角都不曾在實在意義上在這個世界上存在過。他是一個象征,一個符號人物。她則是更高層面的象征,具有更為典型的符號意義。這個牧師為著贖罪而生。這個海絲特則根本就是一個圣女,一個理想的化身。細究起來,這樣一個女人根本不可能犯下霍桑強加于她的那樁通奸罪行。但是更叫人奇怪的是《紅字》問世以來,居然沒有一個讀者(和電影觀眾)看出這個致命的破綻。
這才是這本書真正偉大的地方,這也才是霍桑真正了不起的地方。
人之所以為人,與其他生物最大的不同大概就是人有靈魂。它不可以觸摸,也無法將其形其聲記錄下來,它只存于人們的心中。也如同心,在生理解剖上,心這東西并不具備感受復雜情感的功能,但沒有人沒體會過心的這種能力。心的感受能力之強之細微之豐富是不需討論的,但生物生理科學斷然否定這一點。靈魂屬心的感知感受范疇,與腦無關。而《紅字》寫的就是有關靈魂的故事,或者回到上面的問題,它寫出了靈魂,寫出了關于靈魂的許多方面。
寫《紅字》真是非常之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