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心情很low,一看,發(fā)現(xiàn)是人體生物節(jié)律最低的一天,怪不得心情跟體力都去到極限了。
被一位員工罵一上午,她說我不為員工利益著想,怎么為公司利益著想,這句話有點歧義,怎么說呢?你憑什么說我不為員工著想呢?就因為賠償少了你自己認為少了的部分?但是,我按足法律程序去辦理的,只不過與你心里有差距,所以有心里落差,如果我不為員工著想,我也不可能做到hrm的角色,屁股決定腦袋,如果我總是站在員工角度,那么我也不可能留得了在這間公司,所以一切按法按情,我拿老板工資,自然為老板做事,又沒克扣你工資什么的,各自好之為之吧。
所以經(jīng)過這次辭退風波,我得總結一下經(jīng)驗1、離職需要發(fā)書面辭退函,通知員工;
2、離職人員必須講清楚,離職代通知金是從什么時候開始算起,員工的交接期;
3、辭退的人員盡量不要超過2周交接期;
4、離職手續(xù)辦理不能等最后一天,雙方應在辭退當天協(xié)商好交接工作和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