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上和朋友小雨去海邊溜達吹海風,因為思想上的懶惰者這個話題由此展開了討論: 思考和勤奮哪個更重要?
思考和勤奮哪個更重要?小雨說得言簡意賅,“這個社會,是懶惰的人推進了科技的發(fā)展”,很顯然,她是認同思考比勤奮重要。
對于她的想法,我是認同的,也是不認同的。
認同的是確實是有懶惰的人推動了科技的發(fā)展,但我看到更多的是有想法勤奮的人在推動科技的進步。
誠然,因為懶于不想走路,人們發(fā)明了自行車、火車、汽車、輪船甚至飛機。
因為懶于出門吃飯逛街,有了外賣和淘寶。
因為懶于手寫字體,有了電腦還有打印機……
因為懶惰,催生了思考,催生了很多想法,然后逐漸將這些想法變成現實,從而促進了科技的發(fā)展。
從另一個角度看,想法有了,如果在去實踐的過程中,依舊懶惰,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地行動,想法又怎會變成現實?
就像咱們學習寫作,如果每天只是想怎么寫,而不去行動,不堅持每日練筆,又怎會有進步。
因而,在我看來,思考與勤奮是同等重要,相輔相成的,二者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