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這段話:
佛說: “無論你遇見誰, 他都是你生命里該出現(xiàn)的人, 都有原因,都有使命, 絕非偶然, 他一定會教會你一些什么”。 喜歡你的人給了你溫暖! 你喜歡的人讓你學會了愛! 你不喜歡的人教會了你寬容和尊重; 不喜歡你的人讓你知道自省和成長。 沒有人是無緣無故出現(xiàn)在你生命里, 每一個人的出現(xiàn)都是“緣份”, 都值得“感恩” ––––若無相欠,怎會相見!
而這里偏偏沒有一種遇見,叫做遇見自己。習慣了為別人考慮,習慣了給別人方便,自己逐漸變得不重要卻都不自知。
但我慶幸我遇見的一個又一個的人,不停地告訴我要遇見自己,愛自己。工作的問題,困惑了我很久很久,堅持與放棄,每個方向都有一定的理由。當我一一述說的時候,我慶幸有林玉在一旁默默傾聽我說了所有的糾結(jié)、困惑和情緒,從來沒有打斷我,只在最后她的一句“你有沒有發(fā)現(xiàn),你所有的情緒都是為了別人?你想要這工作是為了家人的榮譽,想辭掉工作是為了家人生活的更好。只是你忽略了一點——愛自己”。
我不急于表達我自己,我回過頭去想剛才說的一切,確實都和自己無關(guān),不是么?那我又把自己放在一個什么樣的位置,無論在工作還是生活中?答案是,最后的位置。第一對家人有利;第二,對別人無害;如果自己可以從中沾光獲得些什么,那就很開心了。但大多數(shù),到不了最后,或者說最后衡量之后發(fā)展和自己想的差距太大,心理落差就很大。
而我之于我,究竟是怎樣一種存在?我選擇做很多事,是因為我應該做,是原則準則的作用,不是我想做、我要做。當我明白了這個之后,像是找到了心的鑰匙,這么多年里,把自己的鑰匙丟了。
而找回這把鑰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也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這找尋到找到的過程,又何嘗不是一種遇見?
我感恩于我遇見的所有人,包括我將要找回的自己。如若遇見自己,定要愛自己,不再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