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爾斯·埃利奧特曾經在《印度教與佛教史綱》中寫道:“想把印度教作為一個整體來加以描述的任何企圖都會導致驚人的對比差異。”由此可見印度教的復雜性。
雅利安人進入印度前,當時印度土著達羅毗荼族有著原始的自然崇拜信仰。公元前兩千年左右,這一支雅利安人從中亞遷徙到了印度西北地區(qū),逐漸征服了當?shù)氐耐林?。到了公元前五六世紀左右,雅利安人由印度河發(fā)展到了恒河流域,此時,他們逐漸放棄了游牧生活,并且與達羅毗荼人接觸交往,達羅毗荼人的宗教也開始影響著雅利安人。這就是歷史上“印度河流域的土著和由中亞移入的雅利安人游牧部落的宗教混合而成的吠陀教,其特點為對種種神化了的自然力量和祖先崇拜”。在印度從奴隸制國家開始正式形成時,吠陀教被加入了新的內容而發(fā)展成為婆羅門教。所謂“婆羅門教主張吠陀天啟,祭祀萬能和婆羅門(祭司)至上”,并且在種姓制度上建立了一整套煩瑣的玄學體系和祭祀儀式。到了公元八世紀,商羯羅吸收佛教和耆那教的某些教義,經過改革,形成了印度教。
雖然印度教歷史漫長,但基本思想變化不大。它雖然沒有單一的信條,但是幾乎一切虔誠的印度教徒都會信奉多神教的主神論。多數(shù)印度教徒是多神論者,這就是說他們尊敬幾種神祇或鬼神為偶像,但是他們只向一個天神進行禮拜,就這個意義而言,他們多數(shù)人又是一神論者,但是這種一神論常常具有多神論的色彩。因而印度教雖然復雜,但是它的主張還是有幾點可以歸納的。
首先,印度教主張因果報應和輪回思想。也就是常說的靈魂轉世。在印度教的思想里,認為“生命不是以出生為開始,以死亡而終結,而是無窮無盡一系列生命中的一個環(huán)節(jié)。每一段生命都是由前世業(yè)力所決定,動物、人類以及神的存在都是這個連續(xù)不停的循環(huán)中的環(huán)節(jié)。個人的善良行為,能夠使其升到天上,邪惡行為亦能墮落為畜類?!弊⒁獯颂幍奶焐喜⒎桥c西方的天堂一樣,只要進入天堂,再無墮落地獄的可能,印度教不是這樣,它們認為一切生命,即使在天上也有死期,也會有終了之日。所以要想脫離苦海,唯有脫離生死輪回,在一種永恒狀態(tài)中獲得安息,這種狀態(tài)叫做“與梵合而為一”,或者叫“解脫”。
其次,印度教忌殺生。認為任何形式的暴力都是罪惡的。不過,這種非暴力的說法往往只是存在于臆想中的教義,一旦進入宗教龐雜、真實的印度社會,印度教的暴力性從來不加掩飾。二零零八年,印度南部卡納塔克邦二十多所教堂遭到印度教徒攻擊。數(shù)以萬計的奧里薩邦的基督徒因為暴力攻擊被趕出家園,印度教暴徒縱火燒毀了數(shù)以百計的基督徒民居、企業(yè)、教會以及孤兒院,此次反基督教暴力攻擊被認為是印度獨立六十年來最嚴重的一次。奧里薩邦爆發(fā)暴力攻擊事件之后,印度教反基督教運動甚至一度蔓延至南部的卡納塔克邦和中部的中央邦。
再次,印度教的種姓制度。按照這種制度,人們被分為各種等級,有高低貴賤之分,而且是生來決定的,并且世代相傳,甚至連他的職業(yè)也是固定的,不能輕易更改。各種種姓之間界限明確,有嚴格的規(guī)定,互相不能通婚,彼此不能來往。這樣一來,一個人的種姓出身決定了他的宗教信仰、社會地位、經濟狀況和家庭生活。這四種等級的種姓依次是:婆羅門,也就是僧侶,從事文化教育和祭祀;剎帝利,武士,從事行政管理和打仗;吠舍,平民,經營商業(yè)貿易;首陀羅,從事農業(yè)和手工勞動。在這四個種姓之外,還有一個等外種姓,所謂“不可觸碰”的賤民群體,他們被認為是最不圣潔并且污穢的人,社會地位最低,連首陀羅都不如。而且他們本身還分有等級,這些差不多占印度總人口百分之二十的“賤民”是印度社會最悲慘的群體。
印度的種姓制度下,不同種姓的人不能通婚。它的來源是雅利安人征服印度后,為了避免自己“高貴”的血統(tǒng)被土著人“污染”而采取的一種措施。到了后來,甚至不同種姓的雅利安人也不能通婚了。這種落后腐朽的習俗直到今日還在印度盛行。
印度教重男輕女的思想非常嚴重。早婚便是印度教一大陋習。“娃娃新娘”到現(xiàn)在都層出不窮。造成這種陋習的原因除了家庭經濟困難這一主要因素外,更多的是宗教和思想上的束縛,這些女孩子的父母急于將女兒嫁出去的理由,僅僅是擔心女兒“紅杏出墻”而帶來名聲上的損害。結果,五六十歲的老頭討娶十幾歲的女孩做妻子也就不成為新鮮事了。曾經有人統(tǒng)計,以印度現(xiàn)在的早婚率計算,從二零一一年到二零二零年,超過1.4億的女孩會在18歲前結婚,即每年1400萬,每天3.9萬。其中,五千萬女孩結婚時年齡小于十五歲。這種與文明社會格格不入的腐朽陋習,對比印度政客學者對于國家未來那豪邁自信的預言,充滿了諷刺和滑稽。
印度教重男輕女思想由來已久,古代雅利安人征服印度時,一方面由于作戰(zhàn),需要很多男子,另一方面使得生活方式也隨之發(fā)生改變,男子更加被重視,于是產生了重男輕女的思想。接著宗教介入,更加強化了這種落后的思想。印度教每個人都會相信,生兒子是父母的功德,女子如果長大不能出嫁,便是父母的罪過。同時高昂的嫁妝加重了經濟負擔,女子被認為“賠錢”的想法更加強化。結果出現(xiàn),印度教甚至連死亡都必須由兒子舉火焚尸,主持火葬儀式,死者才能超脫地獄,轉化托生,若沒有兒子在旁舉哀,死者就不能升天。
宗教思想的束縛,不僅使得印度社會改革舉步維艱,還拖累著整體的發(fā)展,雖然這些年的經濟有所發(fā)展,但是女性權利的不受重視,種姓制度的局限,始終在阻礙印度的進步。反觀中國,雖然經過一百多年文化思想的改造,甚至一度走過彎路,但是擯棄落后思想的步伐始終如一,當中國女性自信地穿著自己喜歡的服飾徜徉在大街上,當中國女性能夠自主地選擇喜歡的職業(yè)時,再看印度,他們不僅需要能說大話的政客,也需要一場思想領域深刻的改革洗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