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你的朋友圈是不是被 “女子在和頤酒店遭劫持”事件刷屏了?
看到這件事情,我們都好痛心,不管怎么說,我們都非常的痛恨那個匪徒,或許是他醉酒,或許是有意,這樣的行為,的確讓人憤慨。但是,話說回來,我們生氣歸生氣,憤慨歸憤慨。但是我們還是需要冷靜的思考一下,到底問題出在了哪里?
我們不要人云亦云的去說,酒店的責任,也不要趕緊就發(fā)一些提高安全意識的文章。我們想想,為什么事件發(fā)生在4月3日,卻在4月5日才被大家所熟知?不要吐槽我在這里咬文嚼字,我看過視頻,和文章。表示當時就有人著手去管了,那么這么大的事情,為什么失去了新聞的實效性呢?
當事人說,酒店知道這事情以后并沒有直接采取措施,后來酒店又發(fā)文聲明了。就想說,要干啥去了?等事情炒熱的時候,才想起來平息呢?難道當時在酒店知道這事情沒有對受害者進行安慰么?還有就是這時候發(fā)表聲明是體現(xiàn)你負責人,還是告訴我們你是馬后炮呢?
再著,有人說,這是酒店的營銷手段,今天和同事討論的時候,他們就說,誰的腦洞怎么可以這樣大開?還有沒有社會良知等等的吐槽便迎面而來。所以說是營銷手段的人,的確比酒店可惡多了。但是酒店在大家都知道了以后才聲明,是不是真的想成為
網(wǎng)紅,想瘋了?好吧,這下好了,你成為網(wǎng)紅了,開心吧!畢竟在這個網(wǎng)紅泛濫的時代,你能夠成為其中一員,也是不容易的。
我們再說說受害者,彎彎同學(xué),對于你這樣的事情真的感到遺憾,希望以后出門的時候帶給朋友在身邊。畢竟現(xiàn)在人的壓力越來越大,所以變態(tài)的人越來越多,自己的安全還是要考慮的。
如果,我看的內(nèi)容不是盜版杜撰的話,受害者是出差北京受害的。那么我的問題是,這個責任是不是受害人的公司也要承擔呢?當然4月3日是法定節(jié)假日,公司也可以借此理由逃脫,但是來北京畢竟是由公司引起的。
個人覺得公司還是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不說法律責任,至少道德當面,應(yīng)該有這樣的意識,也算是對受害者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