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小說《狂人日記》一經(jīng)發(fā)表就引起了極大的社會反響,小說中以“瘋子”的口吻說明了“吃人”的社會,魯迅先生說,翻開歷史,滿篇的仁義道德,但字里行間寫著兩個字“吃人”。
生物學告訴我們,但凡高級一點的動物,一般都不吃同類,危急時刻除外。人從猿變成直立行走的高等人之后,有了更為復雜的情感,尤其有了文化之后,就更不能同類相食了,除非是為了跟征服有關的宗教祭祀。
中國是文明古國,文化更是光輝燦爛,但是國人吃人的歷史去始終伴隨著中國文明史。春秋以來,一直就有吃人的記載。春秋時期的戰(zhàn)爭,圍城的時間長一點,城里面的人斷了糧,就會“易子而食”,所以魯迅先生說中國的歷史就是吃人的歷史,不是沒有道理的。
吃人,對于我們文明古國老說畢竟不優(yōu)雅,所以聰明的國人發(fā)明了新的說辭,把人說成“兩腳羊”。這樣說,吃起來方便,也沒那么大的心理負擔。
這個說法最早起源于五代時期,當時戰(zhàn)亂不堪,尸橫遍野,軍人一旦沒有糧食就開始吃人,為了解決存儲問題還制成了肉干。老瘦的叫“饒把火”、少年婦女叫“不羨羊”、小孩叫“和骨爛”。殺人做軍糧,西晉時的匈奴人就干過,不過卻沒想出“兩腳羊”的名目。五代時期的戰(zhàn)亂是漢人內(nèi)部的戰(zhàn)爭,漢人比匈奴人有文化,吃起人來也更講究,直到北宋靖康之后,金人南侵,以致后來明末張獻忠屠四川,人們一邊吃著人,一邊談論著羊。
把吃人說成吃羊,心理障礙小了,但是這樣虛偽的掩飾比赤裸裸的吃人更加可怕,更加慘無人道!人類歷史是文明史,但每逢戰(zhàn)亂,這樣反文明的事情都是人制造出來的。過去的歷史,無論中外,這樣的慘劇都無法避免。但是翻閱歷史書,每一頁每一筆都是光輝燦爛,每一段每一行都是仁義道德。人性的弱點,不止是喜歡做壞事,而且喜歡掩飾做過的壞事,面對不了,只好忽略。怪不得魯迅先生仔細的找才發(fā)現(xiàn)了“吃人”。
社會的存在,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和工具,這種人文主義直到人類社會的近代才被提出來。先前的人,都是工具,要么是神的工具,要么是一部分人的工具。一個人的死,不管是輕于鴻毛還是重于泰山,只要不是為自己而死,要么了為了神的榮耀,要么為了忠君愛國,這種死都會被無限的推崇。即使如孟子所說“民為邦本”,跟尊重個體的生命也沒有半毛錢的關系。安史之亂,張巡守睢陽,殺了自己小妾做軍糧,一度被稱為忠臣義士,但對于被殺的女子,他不過是屠夫禽獸,
人其實一直是被視為兩腳羊的,有所區(qū)別的是,有些被吃了,有些沒被吃,有些在吃別人。魯迅先生最后也說:救救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