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相對性與主體自我價值選擇和層次提升

林漢揚? 寫于 2016-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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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我對中醫(yī)養(yǎng)生總結有“七字”,道、陰、陽、和、心、血氣、神。即陰陽要“平衡”,一陰一陽謂之道,道心生則陰陽和,陰陽和則氣血順,氣血順則心意暢,心意暢則神旺,心身健康而百病消?!兜赖陆?jīng)》曰:“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萬物都有背陰而向陽、厭丑而喜美、棄惡而趨善、避兇而趨吉、避害而趨利也,丑、惡、兇、害為陰,美、善、吉、利為陽,就整體物質(zhì)、能量、信息本源(無極)而言,本無所謂陰陽,只是主體產(chǎn)生了之后或有指定的參照系,相對于主體或參照系的功能、價值屬性(太極)才體現(xiàn)。

《王陽明四句教》  

 無善無惡心之體,

 有善有惡意之動,

 知善知惡是良知,

 為善去惡是格物。這個也許就是我之前所說的"價值相對性”在陰陽易理之體現(xiàn),就無極本源而言確無所謂善惡,從認識論上講,善惡的區(qū)分來之于主體的認知(即王陽明四句教的意之動),主體會選擇于“我”有價值的即為善,于“我”負價值即為惡,故:“無極而太極,太極生兩儀”,兩儀者陰陽也,(古之修道者皆以帶“陽"為號或字,比如:紫陽、伯陽、純陽、陽明)故背負于陰(成本價值最小化)而抱(追求)陽(功用價值最大化),陰陽作為混沌系統(tǒng)整體的二面,俗說:“孤陰不長,獨陽不生",不是說要陰陽平衡致中和嘛,為何又單單求陽呢?正是“真善美”的含義具有為顯、明、好、上升的陽屬性,故《周易。乾卦》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

實是古人追求人生境界所向往目標,做任何事都無過無不及,或邊際為0價值最大化時適可而止恰到好處,行事無為,至空歸零。不然,過度必然“亢龍有悔,盈不可久也”、“亢龍有悔,窮之災也”、“亢之為言也,知進而不知喪。其唯圣人乎?知進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圣人乎!”什么是不失其正者?“正”即正中,遠離左右,佛家“中道”、儒家“中庸之道”以及道家之“道”,正是追求勞動或行為無過無不及、不增不減、不偏不倚、空圓無為之境!但這不僅僅是一個只追求“本我"價值最大化的理性經(jīng)濟人的行為,還要符合“超我"價值最大化的互惠人行為,不僅僅主體優(yōu)化進化,還惠及他人他物和環(huán)境系統(tǒng),即“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修身養(yǎng)性齊家平天下”。自我與自然和諧之道而勞動生產(chǎn),故孟子曰:“萬物皆備于我矣。反身而誠,樂莫大焉。強恕而行 求仁莫近焉?!彼哉f:“萬物之規(guī)律和屬性的真相都因為`我’的意識(心)所致而都被我所掌握監(jiān)控。量力而為(勞動)自知自明,量物而用發(fā)揮使用價值最大化,適可而止,盡力按規(guī)律(道)辦事,提高勞動生產(chǎn)力,滿足對象系統(tǒng)優(yōu)化進化發(fā)展需求,便是最大的快樂和價值實現(xiàn)。便是最接近仁德的道路。”。古人追求處于陰陽統(tǒng)一體之中,要時時掌握自身與環(huán)境矛盾統(tǒng)一與特性,即了解陰陽兩氣沖突的矛盾與對立搏奕之中的相互依存,存異求同以和為貴,故“沖氣以為和”是正和搏奕是一種主體之間、主體與客體,即個人與社會、人類社會與自然宇宙生態(tài)環(huán)境的良性竟爭和搏奕過程中矛盾統(tǒng)一過程,是一個波浪前進、螺旋式上升的狀態(tài)。無為而為,不違背人體、社會、甚至宇宙自然規(guī)律辦事,理解了事物發(fā)展的端倪和邊際就知道什么時候適可而止,這個正是與現(xiàn)在西方人馬斯洛的需要層次不謀而合,說不定人家又借簽國學創(chuàng)新發(fā)展了一門學說。

以自我利益為主體的理性人不能更精確定位佛學所提倡的道德觀和價值觀,只有互惠人概念才真正精準定位了,下面我用陰陽術數(shù)推演下為什么這樣說,首先,在經(jīng)濟學以自我利益為主體的理性經(jīng)濟人假設認為:人是自私自利,但與理性人概念不同的是互惠人概念是在以利己利他為基礎提出來的概念。如果把利人與損人行為用陽陰符號表示,可分為四象:(1)、{損已(陰),損他(陰)};(2)、{損己(陰),利他(陽)};(3)、{利己(陽),損他(陰)};(4)、{利己(陽),利他(陽)}。在上面四象(3)和(4)是理性經(jīng)濟人假設下可能出現(xiàn)的現(xiàn)象,而在佛學的道德和價值觀(3)是不倡議的,佛學經(jīng)典中倒不乏有(2)即損己利他的極端倡導,什么舍身救人,削肉喂虎等故事,這是只考慮超我價值的實現(xiàn)不考慮維持本我利益的行為,為與不為在于該事件中的當事人行為對本我和超我價值孰輕孰重的衡量,從而決定取舍的選擇而不執(zhí)著于世俗道德價值觀念,并超脫于傳統(tǒng)做個明明白白的真人!《孟子·告子上》說:“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泵献印吧嵘×x”之“義”正是超越本我小我之“大仁大義”的“超我或大我”境界,這種追求的價值經(jīng)自我衡量之后超超前者才值得去選擇,所以,非大道義之事,圣人君子大人皆不為也!

因此,人雖終有死,或輕于鴻毛,或又有重于泰山之別,明自此理則能破生死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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