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104年,中國歷法發(fā)生一件劃時代的大事——一月終于成為一年的第一個月了!

前104年,太中大夫(中級國務(wù)官)公孫卿、壺遂,跟太史令司馬遷等,向武帝劉徹報告說,歷法、紀年已混亂不堪,應(yīng)當改變正朔(正朔,就是元旦,正讀如蒸)。劉徹命御史大夫(最高監(jiān)察長)兒寬(兒讀如泥)與博士等共同研究,認為應(yīng)使用夏朝歷法。
夏季,五月,劉徹下詔,命公孫卿、壺遂、司馬遷等共同制定漢朝《太初歷》,以一月一日為一年的開始(夏朝以一月一日為元旦;商朝以十二月一日為元旦;周朝以十一月一日為元旦;秦朝以十月一日為元旦,西漢一直沿用?!短鯕v》應(yīng)稱《鄧平歷》,鄧平是天文專家,《太初歷》是他一手制定),以黃色作為西漢王朝象征(高祖劉邦時代,以紅色作為漢朝象征),以“五”為吉祥數(shù)字(例如,宰相印信的印文是“丞相之印章”,不足五字的,也要湊足五字),重新定官名,協(xié)調(diào)音律,制定宗廟、百官的儀禮,作為國家常規(guī),流傳后世。
衣賜履說:我們不知道商、周、秦不定一月一日為元旦的具體原因。感謝劉徹,把這個事兒改回來了,前面行文時,常常需要標注“十月為歲首”,有的讀者恐怕都不明白我寫這句是什么意思。終于,可以用我們熟悉的方式來記年了,真是可喜可賀。
然而,突然發(fā)現(xiàn)一個問題,前104年,從十月開始,即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一月、二月、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月、八月、九月,好,又輪到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了,那么,這三個月,算是前104年呢,還是把十月改為一月,直接進入前103年呢?哈哈哈。
想來想去啊,最后這仨月,還得算是前104年的,因為,畢竟一月、二月、三月是春天,對吧?因此,前104年,的確是十五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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