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三銀四求職忙,職場新人離職跳槽千萬別被這8個問題難倒

前陣子我團隊的運營伙伴@月月裸辭了。她大四下學期開始在我司實習,畢業(yè)后轉正,已經工作2年了。3月初,她拿到了bilibili的運營offer。這是她心儀已久的公司,她很開心地跟我分享喜訊。

“晉姐,原來跳槽還得提交上一份工作工資流水單……”月月說得很起勁。

我一下子打斷了她,“不是啊,基層員工跳槽,新公司不需要你提交工資流水……”

月月聽暈了,“我已經提交完了,還以為這就是入職必備的資料。唉,又沒跳過槽,我這不是沒經驗么……”

今天這篇文章寫給所有像月月一樣工作了1-2年的職場新人,我給大家科普一下,職場人離職和跳槽的流程,這過程中你可能會遇到哪些問題,可以采取哪些對策。

1、離職

具體的離職流程是這樣的:

Step1:提交書面辭職信,與直屬leader確定離職日期

Step2:在公司內部走離職流程(例如,OA流程、郵件報備等)

Step3:繼續(xù)處理分內工作,辦理工作交接

Step4:與HR溝通社保、公積金繳納、檔案轉調等事宜

Step5:內部離職流程走完后,請HR開具離職證明

在以上環(huán)節(jié)中,職場人可能會遇到以下5個問題:

問題1:離職提出后,領導挽留,不讓走。

應對策略:要區(qū)分領導是真心挽留還是做做樣子。

如果是真心挽留,領導一定會有實質性的動作,比如,馬上給你加薪,馬上給你升職等等。如果只是做做樣子,領導就只會給你畫大餅。比如,夸你干得不錯,明年給你加薪,blahblah。如果遇到領導真心挽留,是留是走,還需要你綜合評估。

問題2:離職提出后,領導說明各種理由,希望你過陣子再走,實際上是無限期拖延。

應對策略:用《勞動合同法》保障自己的權益。

《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勞動者向用人單位申請辭職,需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需提前3日書面通知。只要是履行了通知義務,到了期限,無論用人單位是否同意辭職,勞動關系都將自動解除。你按照公司的要求,直接辦理交接手續(xù)和離職手續(xù)即可。

問題3:離職提出后,社保、公積金斷檔怎么辦?

應對對策:弄清楚社保、公積金停繳時間。

一般來講,保險、公積金都以最后工作日為結算標準的,他們的停繳時間,要看各公司的具體規(guī)定,一定要提前和HR確認好。

以我所在的公司為例,最后工作日在每月15日(含)前的,保險當月停繳;最后工作日期在每月15日后的,保險次月停繳。

以北京為例,非京籍員工在京買房、買車都需要5年連續(xù)繳納社保,如果離職時間挑選失誤,很可能造成社保中斷,因此一定要提前弄清楚公司的制度。

問題4:個人檔案關系存在公司,怎么辦?

應對對策:要及時轉出。

如果個人檔案、黨關系存放在公司(人才中心),務必在離職后一段時期(按各公司的具體規(guī)定)之內轉出。

問題5:公司不給開具離職證明,怎么辦?

應對對策:用《勞動合同法》保障自己的權益。

前面我們提過,《勞動合同法》明文規(guī)定,勞動者向用人單位申請辭職,需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需提前3日書面通知。到期限時,無論用人單位是否同意辭職,勞動關系都將自動解除。

如果公司拒不開具離職證明,你可以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投訴,或者找勞動仲裁部門解決。

2、跳槽入職

具體的跳槽入職流程是這樣的:

Step1:面試

Step2:新公司發(fā)放offer,個人表示接受

Step3:按照offer約定的時間入職,提交各項入職資料

Step4:簽訂勞動合同

Step5:渡過試用期,完成轉正

在以上環(huán)節(jié)中,職場人可能會遇到以下3個問題:

問題1:已經接受了某公司的offer,后來又不想去了,可以么?

企業(yè)向應聘者發(fā)放offer是具備法律效力的,offer?—旦發(fā)出,就對用人單位產生法律約束。但是,offer的生效與否取決于應聘者。應聘者可以選擇接受,或不接受offer。如果應聘者接受,則offer就會生效,對雙方產生約束;否則,就沒有任何法律效力。

在這個意義上,求職者接受了某公司的offer,之后又決定不去了,是要承擔違約責任的。

但是,即便應聘者接受offer之后又不來,一般公司也不會追究應聘者的違約責任。

在實際操作中,很多公司都有強大的人才庫系統(tǒng),接受offer又不來的應聘者有可能被企業(yè)列入黑名單,這是應聘者承擔的唯一風險。

問題2:入職時一般需要攜帶哪些材料?

入職需攜帶的材料主要有:

A、身份證原件或戶口復印件;

B、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C、資歷或資格證件原件(部分崗位會要求,比如,注會資質)

D、與原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離職證明)

E、體檢合格證明(有些公司在員工入職后,免費提供體檢服務)

從這里我們可以看到,工資流水單并不是入職時必備的一項材料?;氐轿覀冮_篇的案例里,bilibili要求月月提供工資流水單,可能是為了調查她的歷史薪資。

如果入職者也遇到新公司HR提出這種需求,實在不愿意提供流水單的,可以直接拒絕。態(tài)度上要堅決,言辭上要溫和。

問題3:如果沒有離職證明,新公司要求必須提交,怎么辦?

一般來說,HR會要求員工在入職時提供原單位的離職證明。

提交離職證明,到底有什么用呢?

《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由此可知,離職證明是確認員工已與上家公司解除了勞動合同的有力證據,避免企業(yè)使用與其他單位仍有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規(guī)避因此帶來的法律風險。

如果你實在無法提交上一家公司的離職證明,可以參考如下方式,與新公司HR進行溝通協調:

方法1:要求必要的背景調查

你要解釋清楚原單位無法開具離職證明的原因,并主動提供部門負責人、HR負責人的聯系方式,請新公司做相應的背景調查,以此確定你離職的真實性。

方法2:主動出具承諾書

你可以根據新公司的要求,簽署一份承諾書,承諾自己與其他單位無任何勞動關系。否則,由此帶來的后果全部由自己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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