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清康熙51年所頒布的那條“永不加賦”的詔令,成了滿清仁政的表證,歷來都有人吹捧宣揚滿清的稅賦是歷朝歷代最輕的,連金庸的小說中對此都是大肆鼓吹。那么所謂的“永不加賦”到底落實到百姓頭上是怎樣的,是做做表面功夫“掩耳盜鈴”而已,還是讓百姓真正得到實惠呢?

要說清這個問題,就要先說一下,在中國古代賦和稅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中國賦稅制度起源甚早,秦始皇統(tǒng)一全國后,進一步肯定和發(fā)展了已往的賦稅制度?!百x共車馬、甲兵、士徒之役,充實府庫之用?!薄促x供軍隊需用;“稅給郊社宗廟百神之祀,天子奉養(yǎng)百官祿食庶事之費?!薄炊惞﹪壹漓?,政事需用。“稅”字由“禾”字和“兌”字組成,本意是指的地租;賦”字由“貝”字和“武”字組成,是在國家對外有戰(zhàn)事的時候額外征收的,賦和稅,各有用途,征收的辦法也各自不同。

?康熙所謂的“永不加賦”,是由特定背景緣由的——清朝實施地稅、丁銀分征,在康熙年間,人丁增長很快,而這些增加的人口大都不入戶籍,這樣一來,滿清政府對這些人無法進行控制和管理,地方官吏豪紳又乘機壓榨,使得貧苦百姓不得不遷徙、流亡,而流動人口日益激增,干擾到社會安寧,引起社會動蕩。滿清政府為了通過改革賦役制度來控制人口,穩(wěn)定社會秩序,鞏固封建統(tǒng)治,便決定實行“滋生人丁、永不加賦”政策?!白躺硕∮啦患淤x”,把全國丁銀總額基本固定,從中央到地方不得隨意增加,使廣大農(nóng)民負(fù)擔(dān)相對穩(wěn)定,逃亡人口減少,有利于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的發(fā)展。

但是,“永不加賦”即永不加丁稅(人口稅),只收田租。聽起來不錯,然而,實際上并不算是仁政,在中國歷史上兩稅制,早已將丁稅攤派入地租,明中期出現(xiàn)了一條鞭法,將田賦,丁稅,雜役等一并征收,滿清其實不過恢復(fù)明朝舊制而已。

另外,“永不加賦”是在滿清政府經(jīng)歷了近百年的屠殺、投充、圈地等野蠻政策后才實施的所謂仁政。而百姓,或者準(zhǔn)確的說是漢族百姓,他們身上的重?fù)?dān)其實并沒有什么減輕,丁賦少了,但是各種稅收更加沉重。其一,是總所周知的漢族百姓必須養(yǎng)活那數(shù)量越來越龐大的八旗子弟,供他們白吃白喝;還有后來的攤丁入畝其實把丁賦加到田稅上了,根本算不上減少,而且面對滿清政府越來越大的開支,加之清朝中后期土地兼并,農(nóng)民手上的田地越來越少,于是各種稅收也比之前更多更高了,漢族百姓的日子也更加不好過。

因此,康熙所謂的“永不加賦”不過是個好聽的名頭,掩耳盜鈴罷了,對于漢族百姓來說根本落不到實惠,也只是后來某些人吹捧出來的仁政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