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棋牌類娛樂項目中,我唯一喜歡的是“爬山兒”一一3張牌比大小。
一者,因腦容量小,其他的玩不了。比如麻將,自己每次摸牌,別人每次打牌,我都要看一遍手里壘好的“長城”,看哪兒能修補。前面的牌也記不住,有時“中”已打沒了,我還在傻傻等著成全“發(fā)白”,害人害己。
同樣害人害己的,還有斗地主。我若當(dāng)?shù)刂?,那毫無懸念地被斗死,若當(dāng)長工呢,呵呵,那鐵定屬于被地主策反了的長工,想想“對家”那種被人背叛的憤怒與哀傷……
對了,還有打令,我也能成功地讓“對家”感受到一種“三打一”的快感。為此,在那些“三缺一”、我不得不參與的場合,我都會先選“對家”,條件是:心理素質(zhì)好、性格溫順、不記仇。
二者,人是群居動物,喜歡在一起湊熱鬧,我也不例外?;谖业闹巧炭紤],最終選擇3張牌比大小的“爬山兒”一一簡單易行,不害人,自己也挺享受。最大的缺點是:費錢,十玩九輸。這玩意兒打的是心理仗,我呢,缺心眼兒,而且喜形于色,一有好牌兒,大家都“飛”了,我收點兒“鍋”一一有時還是自己下的鍋。
當(dāng)然,輸和輸不一樣,這比當(dāng)?shù)刂鞅欢匪浪嗔恕?/p>
雖說如此,但我還是得自制,畢竟,怡情不能過度,而且錢也不好掙。大概六七年前的一次朋友們娛樂中,我借了一哥們兒錢,后來還過幾次,他都不要。不管要不要,這本賬我記著哩。
“爬山兒”還有一個好處,可以看出人在金錢面前的真性情。雖然只是幾塊錢的事兒,但有時暴露出來的那種撤掉偽裝后的人性,那種好牌PK中如狼見了羊后的眼神,很可怕。所以,我從來不跟陌生人玩這東西,一者,人性難測,不明虛實,易受傷,二者,肥水不流外人田,我每次都以必輸之心參與這一游戲,輸了也超享受,兄弟們贏了三五十塊錢,大家一起吃個飯(一般花的比贏的多),嗨皮嗨皮,多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