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兩個場景。
01
前段時間跟領導談話,起因是下屬兩人操作失誤引起了一場事故,當時我正好在公司加班,現(xiàn)場第一時間處理并解決了這次事故,而后給公司寫了一份詳細的事情經(jīng)過。上班后,直屬領導讓我寫一份關于此事的認識,但是我很難接受這個事情,不想寫這份認識,因為我認為事情責任需要明確,誰犯的錯誰承擔,這樣才公平。談話開始,我說我不應該寫這個認識。領導回了一句,看來你還沒想明白,想明白了再說。談話戛然而止,很難繼續(xù)。
這件事情中,我認為在事情發(fā)生時我進行了妥善處理,而且事情的直接責任人不是我,所以我不應該寫認識;領導認為我讓你寫你就應該寫,不應該違背我的命令。兩個觀點沖突,無法達成一致。
02
今天開車回家路上跟老婆討論下周她開車上班的事情。她興致勃勃的計劃未來她開車上班后,應該住在離xx路附近,這樣開車會方便很多。當時我態(tài)度冰冷的回了一句:你總考慮自己上班方便,那么我坐車方便不方便你有想過么?之后一路無話,冷戰(zhàn)到家。
以上兩件事情,失敗溝通的典型案例。
最近總是被這類事情困擾,這類事情發(fā)生的頻率比較低,但是往往很關鍵,這類事情被稱為“關鍵對話”。
之所以上面兩件事情,最后都已不歡而散告終,不難發(fā)現(xiàn),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在溝通的過程中,每個人內心中都寫滿了“我”
作為下屬的“我”認為我不應該寫認識。
作為領導的“我”認為我讓你寫你就應該寫。
作為老婆的“我”認為以我上班方便為標準。
作為丈夫的“我”認為你都沒有考慮我方不方便。
事情總是要解決。
01 冷靜下來以后,我又找了一次領導,這次我沒有來爭論我應不應該寫的問題,而是從另一個角度提供了一個想法,即我覺得在這件事情上面,應該由當事人寫認識,一是讓當事人充分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二是對于其他人的告誡作用更加明顯。領導同意。
02 回家跪著搓衣板,我問妻子,為什么會想在xx路???她說:一是去高速路比較近,二是我去坐公交車也比較近。我說xx路在北邊,離我要去的公交車站很遠。妻子說:不會吧,我還以為很近。我%#&¥*$%。
所以,在溝通時,先把心中的那個“我”淡幾分,去找找自己的問題。
是不是自己認死理,認為自己是對的別人都是錯的。
是不是自己情緒過激,聲音大,嗓門大。
是不是對于結果過于執(zhí)著。
是不是自己做的不夠好。
溝通前,把這幾個問題過一遍,溝通就會順利展開,進而達成你想要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