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著的意義?是得到個人價值上的滿足,還是取悅別人價值的認同?人活著是做一些自己認為有意義的事,還是如同別人一樣渾渾噩噩?
其實這些在絕對意義上說是沒有區(qū)別的,因為我們能夠改變的事情太少太少。我們唯有在自己的精神上找到自己的家園,做一些讓自己高興,而對別人沒有壞處的事。
精神的愉悅,而積極向上的,是一種健康的表現(xiàn)。精神的健康,會帶動身體的健康,讓個人的內外達到一種和諧。但有時精神的亢奮,會忘記身體的勞累,而造成身體的損傷。身體的損傷,在精神的亢奮之后,會帶來內外的雙層痛苦。一個人很難把精神和身體割裂開,但精神的強大可以戰(zhàn)勝身體的痛苦,前提是需要精神的健康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