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2月26日 盛和塾東日本合同忘年會上的講話)
1.明確事業(yè)的目的(樹立光明正大的大義名分)
2.確立具體的目標,并強烈地持續(xù)思考達成這一目標
3.付出不亞于任何人的努力(熱心的努力培育預見性,長養(yǎng)智慧)
4.銷售最大化,費用最小化
5.定價是經營的根本
6.經營由經營者的意志決定
7.經營中必須要有激烈的斗魂
8.以關懷之心,將誠實貫徹始終
9.在常持樂觀向上精神的基礎上,懷抱夢想和希望,以純粹之心肯定并接受萬物
10.臨事有勇
11.經常從事有創(chuàng)造性的工作
(為了便于對比學習,特將曹老師翻譯的2011年6月版的《經營十二條》摘錄如下,以便對比領悟)
第1條 明確事業(yè)的目的和意義
第2條 設立具體的目標
第3條 胸中懷有強烈的愿望
第4條 付出不亞于任何人的努力
第5條 銷售最大化,費用最小化
第6條 定價即經營
第7條 經營取決于堅強的意志
第8條 燃燒的斗魂
第9條 臨時有勇
第10條 不斷從事創(chuàng)造性的工作
第11條 以關懷之心,誠實處事
第12條 保持樂觀向上的態(tài)度,抱著夢想和希望,以坦誠之心處世
【小感悟】要持續(xù)不斷“提純”自己,純粹靈魂,每一天、每個當下,做更好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