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以下簡稱“《實施條例(修訂草案)》”。

1.《實施條例(修訂草案)》明確了國土空間規(guī)劃的效力和內容。

2.《實施條例(修訂草案)》囊括實踐中行之有效的耕地保護制度。

①耕地保護補償制度;

②耕地保護責任主體。

3.《實施條例(修訂草案)》優(yōu)化建設用地審批內容,簡化審批流程。

①統(tǒng)籌城鄉(xiāng)用地計劃管理;

②按照“全責對等”的原則,賦予地方政府更多的用地自主權,落實“放管服”的改革要求;

③將先行用地寫入條例;

④簡化建設用地審批的材料。(“一書四方案”—>“農用地轉用方案+土地征收申請”)

4.《實施條例(修訂草案)》鞏固農村土地三項制度改革成果。

①細化以維護農民利益為核心的土地征收程度;

②明確了集體經(jīng)營性建設用地入市交易的要求和程序;

③保障農村村民的宅基地權益。

5.《實施條例(修訂草案)》增加了對土地儲備的規(guī)定,確?!皟舻爻鲎尅?。

6.《實施條例(修訂草案)》完善對臨時用地的審批程序和使用要求(使用時長等)的規(guī)定。

7.《實施條例(修訂草案)》進一步完善土地督察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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