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16:19-24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饑;并且狗來舔他的瘡。后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里。財主也死了,并且埋葬了。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里,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fā)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里,極其痛苦。
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
財主似乎沒有什么過錯?他既沒有將拉撒路趕走,也沒有反對拉撒路撿拾他的餅碎,更沒有故意虐待拉撒路。
財主只是他做了不該做的事,他的衣著華麗,行為卻像浪人一樣放蕩不羈。
他天天奢華宴樂,浪費了資財,其實神賜予資源,不僅單是為了今生,更是為了永恒(參路16:1-9)。
財主只是沒有做應該做的事,從來沒有注意到拉撒路的存在,簡直把他當成了一道風景。
面對就在自家門口的苦難,財主居然毫無感覺,連一絲憐憫之情都沒有生發(fā),心中的剛硬可想而知!
忘記了神預備窮人,是為給予富足人的行善的機會。
天堂和地獄的花名冊從來不會搞錯,到了人生的末了,一切真相大白,禍福永成定局。
最終,悖逆的人后悔已經(jīng)來不及!
亞伯拉罕說:我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里得安慰,你倒受痛苦。不但這樣,并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