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要證明自己是對的

人性上有一個弱點:因為注意力的有限,每個人所留意到的,只是他想留意的部分。

有個實驗,給墨西哥人和美國人快速交叉地看兩組圖片。

一組是美國人熟悉的打棒球的場面,一組是墨西哥人所熟悉的斗牛場面。

結果是84%的美國人只看到打棒球的場面,74%的墨西哥人只看到了斗牛的場面。

這在心理學上,叫做“選擇性注意”。

這讓我們形成了固定的行為和認知模式,一方面像自動駕駛一樣省時省力,一方面卻也帶來了認知上的局限:

人們往往只能看到對自己有利的部分,看不到缺陷和漏洞,進而在潛意識里認為自己是對的;

卻緊盯著別人的缺點和漏洞,將對方的可取之處選擇性屏蔽掉,認為別人錯了。

因此,我們認為的不容置辯的事實,往往只是“局部的事實”。

當我們可以站在另一方的立場上,你會發(fā)現(xiàn)他一直堅持的“愚蠢做法”,也是沒有錯的。

汝之蜜糖,彼之砒霜。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我們都想證明自己是對的,卻誰也說服不了誰。

最后比的就是誰更有辯論技巧,誰的氣勢足、嗓門大、體力好。

有效溝通?

自然也就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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