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時常懷念一個沒有待過的時代,說是錯過,簡直是自戀,實則是不甘,不甘心自己僅在一個圓圈里度過一生。
比如在木心先生長安街黑暗無人的光景里,不甘心沒有收到一封用馬車郵遞的信件,紙上四個字“見字如面”,就已讓人淪陷。不甘心沒有抵達過張棗“落滿梅花的南山”,不甘心沒有坐過張愛玲搖搖晃晃伴著汽笛聲仿佛人間縮影一般的電車,不甘心沒有在黑塞荒原狼“只許少數(shù)人入內(nèi)”的酒吧里喝一次酒。
越是貪戀,就越不甘心,卻終究不可得而遺憾,對此產(chǎn)生的“鄉(xiāng)愁”也仿佛贗品——因為從未體驗過而莫名美好起來。就像小孩子用壓歲錢買到了想要的糖果,卻因為蛀牙問題而被家長奪走,這糖果便成了永恒的夢想。這分明不是孩子的問題,這是他媽的問題。
我們時常感慨“美好的時代已經(jīng)過去”,但我們追求的是從前的月色嗎?
當我在一個燥熱冗長的午后,看完了《斯通納》最后一頁的時候(抱歉,300頁的書我看了兩年),驟然理解了——大多數(shù)人的一生是如此相似,時代只是提供了不同的臺階,我們攀爬或者跌落,與生活交鋒或者停戰(zhàn),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最終要完成怎樣的人生,有何期待又有何眷戀?這些細碎的、平庸的、流水一樣的情感體驗,才是我們交給神的試卷。
時代從來沒有辜負任何人,我們懷念的,是沒有充分活著的自己。
這本書有著最大的誠實,讀著讀著甚至心疼作者——如此解剖自己,應(yīng)該有著武士般的克制。斯通納一生平淡無奇,讀書畢業(yè)、留校任職、結(jié)婚生子、感情破裂、女兒未婚先孕、又迎來完美悲哀的婚外情,最終以疾病收場,一切都如此潰敗,一切又回歸了靜默。
你看著這本書,看著這個叫斯通納的少年長大了,并沒有如愿變得強大,生活像遼闊的水域,他是個不會游泳的人。
這期間有歡愉嗎?如果非要撿起來幾朵快樂的花,也仍然是含蓄的。
斯通納新婚蜜月,和妻子短暫且唯一一次的旅行,一定有過歡樂。那笑聲倒像是真的從心底蕩漾開來,又因為擔心失去而些許惶恐。噓,小聲點,壓低嗓子偷偷地笑,別讓命運聽見了。青春啊愛情啊,都會讓時間扯平的,但這不是斯通納人生里唯一的起伏。
斯通納四十三歲那年,學會了別人——比他年輕的人——在他之前早就學會的東西:你最初愛的那個人并不是你最終愛的那個人,愛不是最終目標而是一個過程,借助這個過程,一個人想去了解另一個人。
“斯通納還非常年輕的時候,認為愛情就是一種絕對的存在狀態(tài),在這種狀態(tài)下,如果一個人挺幸運的話,可能會找到入口的路徑。成熟后,他又認為愛情是一種虛幻宗教的天堂,人們應(yīng)該懷著有趣的懷疑態(tài)度凝視它,帶著一種溫柔、熟悉的輕蔑,一種難為情的懷舊感。如今,到了中年,他開始知道,愛情既不是一種優(yōu)美狀態(tài),也非虛幻。他把愛情視為轉(zhuǎn)化的人類行為,一種一個瞬間接一個瞬間,一天接一天,被意志、才智和心靈發(fā)現(xiàn)、修改的狀態(tài)。”?
他和情人凱瑟琳,也不過是浮萍般的一段時光。但愛情終究不能拯救太多,那是平淡日子里的刺。美好溫柔的時刻變成了一張舊照,時間懂得加上濾鏡,把男女主角打造成凄美偉大的模樣。
最后一幕,六十多歲的斯通納躺在病床上,與靜默為伍,等待死亡將至。我又翻到第一頁,看到1910年十九歲的斯通納穿著破舊的衣裳出場,保持著迷惘的少年心氣,這之間幾十年的人生,真的就,恍然如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