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從情感到人性之爭,暴露了人的三個層次,你在哪個層次?
2017年12月20日下午,日本東京地方法院法官對中國留學生江歌被害一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被告陳世峰20年監(jiān)禁,在日本監(jiān)獄服刑。
一場情感糾紛到人性善良與否的博弈之戰(zhàn)終于告一段落。
這個故事里,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角色,都有自己要抓住的欲望:
劉鑫和陳世峰情感糾葛,一直扮演"無辜的劉鑫";
陳世峰憤怒到泯滅人性,被判20年牢獄,大眾還嫌不夠狠;
江歌為室友兩肋插刀,最終在鮮血淋淋斷送了年輕的生命,成為"被善良利用"的代名詞;
還有不可忽略的江歌的母親,一位單親媽媽,被失去女兒的痛苦綁架,為了還女兒公道,又被輿論定義為"帶節(jié)奏"的高手,一手炮制了輿論旋渦。
這場案件里,人被默默分為了三個層次:
第一個層次——物欲階段:只看好處,不看是非
這個層次的人是絕對的現(xiàn)實主義者,他們衡量一切事務的標準,是看自己的目的是否能達成,利益是否受損。
一位自稱陳世峰前女友的網(wǎng)友曾于2016年11月25日發(fā)文,稱她與陳世峰在大二時候相處了不到一個月,后因覺得對方偏激想分手。2012年3月9日晚上8點過,兩人發(fā)生口角,她動手扇了陳世峰一耳光,隨后對方將她拽到學校樹蔭里,一腳踹在她肚子上,邊罵人邊狠狠地回扇了她。"那個力道有多重呢,反正我當時是直接聽不見了,腦子嗡嗡嗡響了一晚上"。
這也隱射了陳世峰后來的自私作為,為了要分手的女友劉鑫不惜放棄是非道德觀,觸犯法律,泯滅人性,殺害了幫忙的江歌。
他們腦海中除了自己的欲望和得到的渴望,忘記了做人的根本,我要愛,就要得到,誰來阻止就是與我做對!我無法控制我的情緒,那一刻,我甚至忘了道德與法,忘了我將來也會為今天的沖動付出代價!
現(xiàn)實主義者,和精致的利己主義者,為物所馭。
第二個層次——道德階段:帶著私欲,追求高尚的道德觀
在江歌案判決后半小時,劉鑫發(fā)表了微博長文,長達6000字,卻省略了最關鍵的案發(fā)現(xiàn)場情況,只是在開頭敷衍兩句說:"案發(fā)當時的情況已經(jīng)在警察局做了筆錄,日本警方和檢察院也進行了反復核實。"接下來的全部篇幅,都在大談案發(fā)后自己如何配合警方,如何"忍辱負重",自己家人如何寬容體諒,以及江歌媽媽如何不可理喻、難以溝通,還有媒體如何暴露案件信息、如何被陳世峰利用。
其實,她的文章原本不用寫這么長,只要幾句話就夠了
"我不僅無辜而且有功。
江歌媽媽你真夠了。
陳世峰才是狡詐的罪魁禍首。"
更讓人吃驚的是,這條微博竟有三百多位熱情打賞的吃瓜群眾,這些等著"反轉"的人們帶著一種希望尋求"道德高度"的作態(tài)積極響應了這場"善良"與"邪惡"之爭的戰(zhàn)爭,并不斷的向世人表態(tài),我站在了"善良"的一邊。
這個層次的人,清楚的知道社會道德標準和自己應該奮斗的方向,只是,在她們的世界里,"我"是有道德的, "我"是無辜的。所以,以劉鑫為首的人直到今天都沒有反思自己,究竟做錯了什么?她唯一想做的,就是把自己架在道德制高點,洗脫自己、指責別人。
被道德綁架,終不得自由。
第三個層次——至善階段:涇渭分明,做人有度
江歌,一個來自單親家庭的女孩,姥姥和母親將她帶大。朋友有難,挺身而出。有人說她傻,有人說她濫用善良。然而那個場景如果再讓她來一次,她可能還是不會選擇見死不救,因為善良是她的本能,她從小被兩個善良的女人呵護長大,在她的價值觀里,"至善"是第一選擇。
江歌的母親,對于判決結果,表示雖不認可但予以尊重。短短幾個字,讓人再次看到了憤怒而堅強、痛苦而冷靜的偉大母親的樣子。
這個層次的人,心中有愛,能分清至善和至惡。心境有寬度,有巨大的承受力,會用正確的手段去達成自己的目的,不虛偽,不做作,做人有度。
決定你人生命運的,往往不是其他,是你做人做事的格局與層次。
每個人都在用自己的方式追求幸福,每一種善良或不善的態(tài)度都是自己的選擇。因為選擇不同,人和人的心境便不同,對幸福的理解亦不同,人性和人性的一次次碰撞中,"做人的心境"如同一條條涓涓細流最終匯成了不同模樣的大海,這就是每個人最終的樣子。
短暫的欲望達成帶來的可能是恐懼失去的痛苦,相由心生,幸福是內心的投射,你善待這個世界,世界才會善待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