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生札記--079
《宗圣講義》
易道至微,包義至廣,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易固具仁智矣,而見者則依人而殊,非貫通之,誠不明易之為易,而圣人之教不得全行于世,遂曰讀易無益也,故必先明易之本義。
夫“易”者,賅象數(shù)以明氣,辨時位以明用,詳變化以明生,測順逆以明吉兇,徵名類以明動靜,驗二五以明終始本末,會天人以明性情道德。其含義無盡,致用不窮,其稱名不一,取類至廣,然有其始終焉。推事物之情,溯天地之道,以人立極,有其道也。故習(xí)易者有其例,不明其例,則莫知其旨,而例者指象數(shù)也。
象數(shù)者,圖畫文言之所示也。不先求于圖畫文言,則不明象數(shù)。不明象數(shù),則不知易之本體及其變化。若拘拘于經(jīng)文,兢兢于名類,此為文藝之事,而非以極深研幾也。如乾者,必先求其圖之所示何以為一 ,必先考其爻之所名何以為九,必先溯其氣之所始何以為陽,必先察其道之所存何以為天,皆必徵于象數(shù)而后知之。知之而后可言其德,名其用,數(shù)其變化,質(zhì)其所分合,因例而明其爻之所占及文之所釋,而后經(jīng)文可得而釋也。此凡習(xí)易者,均當(dāng)如此。
夫子韋編三絕,所用心亦如此。決非徒誦其經(jīng),熟其訓(xùn)詁,即足了事者。而講易之先,必自例始,例明而后通貫一切,庶無惑于經(jīng)文之義,此為講易第一事。
夫易自伏羲氏后,象數(shù)卦儀傳之既久,因其用不同而取義有異,故有連山、歸藏、乾坤三易之分,實以一為三,非有他易也。連山首艮,以明人道,夏代承用之。歸藏首坤,以重地道,商承用之。乾坤首乾,以尊天道,周承用之。以所首不同,故取義各異。正與夏正建寅、商正建丑、周正建子,其義一也,非歲序異,歲首異耳。故明人道者,以人為先;重地道者,以地為先;尊天道者,以天為先;實則易道備天地人,先后雖殊,場道不異,殊其用耳。
周雖重天道,而兼二代之制,故文王重演坎離之卦,以合三為一,而同于乾坤之易。 乾坤之易,伏羲固已立制,而坎離之易,則文王為之紹述者也。后人名之曰:“先天易”、“后天易”,其實一體一用耳。
蓋乾坤易,明位者也;坎離易,用時者也; 雖次序不同,而其為易也無異。以乾坤之易,不能外坎離;坎離之用,亦不能不本乾坤; 二者相參,而后變化以大。不獨二易以合用,即三易亦由是以同功。此坎離之易,包乎一切,而為天地既奠,以后所不可少者,以其用之廣,而變化之神也,此習(xí)易者必先知之。知其一而求其二與三,則三二皆歸于一,以一概易,名符義當(dāng)。誠哉圣人之心,足以通天地,并日月矣!
故文周之后,夫子必兢兢焉以祖述之,而為文以著其義,使伏農(nóng)暨文周之業(yè),永垂無盡,此則夫子贊易之微志也。
夫易有數(shù)義焉。以其至易,本于太一也,故自無始至有始,推之無盡,無不可知,此一義也。以其不易也,立本于中,致用于極,中極不變,永執(zhí)其中,其道乃久,故能行變化而無息,主生成而不測,此一義也。以其變易也,順天地之消息,應(yīng)氣數(shù)之盈虛,與時遷移,其道莫窮, 故能握化之鈞而得循環(huán)之道,唯通以變,因適而宜,此一義也。
易之為道,有本末始終,有體用內(nèi)外,包乎萬有,極乎無盡,推之無窮,而無為無不為,此至誠之德,中和之功,天人之所合,事物之所順,而明乎玄微,探乎繁嘖, 至簡且易,至久且廣者也,此易之名與義也。
至易之為象,上日下月。日月者,陰陽之所昭,而天地之道所見者也。以天之道,由日而明;地之道,由月以見;日月代行,天地不息;此坎離代乾坤為主,而水火成陰陽之用;此在體用既合,情性同見之時,而后知乎天地之道,曲成之妙者也;故明易者,必先明坎離之易,由下溯上,由外及內(nèi),由人及天,皆必然之序,不可錯者也。
且日者,元陽之象,其體亦太極之象,故日亦即中字之形也。太極之體一,為萬有之母,而易自太極始。日者,生物之根,凡物不得日之光熱則不生,是日即生物之母。勿者,古文物字。上日下勿,示生生之象, 亦明天下萬物自生之源。其取意固精,而為文卻顯,故知日月為易,則知天地以陰陽而神其變化,亦即知乾坤之易,以坎離而明其功用也。
知為易,則知天下萬物,莫不生于太一,育于元陽。而易之為教,莫外于溯萬有之始終,推萬物之生成長育,更由是以明天道人道之體用,及夫事物變化消息之?dāng)?shù)運也。
故易辭雖簡,為義極宏,其道至深,為言必備。茍欲洞明其故,則固不外求之象數(shù)與文辭也。而易之象數(shù),則盡乎形氣之精;易之文辭,則概乎義理之至;不深研而通其趣,則必有所滯;不廣徵而匯其歸,則必有所失;此見仁見智之說,所由來也,習(xí)易者可不勉哉!
夫易,明數(shù)者也,而數(shù)本乎氣,氣本于陰陽,陰陽本于太極,故太極為易之始。太極者,一也,其初無名無形,由元氣之凝而為光,光生氣,氣成形,形成質(zhì),故物之始生,必先有氣。斯氣也,流行天地之間,分合萬有之體,而不可見。見其形質(zhì)焉,因氣之分合多少偏全,而形質(zhì)不齊,故數(shù)不等而象不一,求其象而后知其數(shù),明其數(shù)而后辨其氣。氣有陰陽,數(shù)有奇偶,因分合而有四五,因偏全而有善惡,此氣之變化也。因生物之時地有多寡,因境遇之變遷而有大小, 此數(shù)之消長也。因所受之殊而形質(zhì)有殊,因所合之異而性情有別,此象之進退也。
蓋氣自太極以下曰分,分而仍合,故兩儀、四象、五行,皆以次名。數(shù)自太一以下亦漸散,而仍復(fù)聚,故天一地二、至天九地十、推而五十、六十四、百四十四、二百一十六、而萬一千五百二十之?dāng)?shù)以別。象自太極以下,由氣數(shù)之推移變化,而諸物生成,名類日多,反復(fù)日眾,以仍循環(huán)終始。故八卦六爻之互相乘除,太陰少陽之互相推化,以成萬物之形,類萬有之情,名萬事之制,而不可窮盡。此皆順乎生化之序,有不期然而然者。
故總而言之,則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分而言之,則太極以下,氣、數(shù)、象各以類別,不可勝紀。以自上而下,則言之如此,如自下溯上,則必就其已見者徵之,此求象為第一步。因象者,于外存,于現(xiàn)在,耳之所聞,目之所見,手足之所執(zhí)持者。固易為徵,徵其象則得其數(shù)與氣,而后因其例以辨其吉兇福禍,循其時地以辨其道德性情。而后行止有方,動定有則,而用乃著,而道乃彰。而后圣人立教之心可見矣!
故習(xí)易莫先于象數(shù),明象數(shù)莫先于例易之明例,實習(xí)易之下手處,故講易必自例始,以其已知,求未知也。
夫易自伏羲畫卦,分列陰陽以定其位,重為六爻以明其時。乾坤為體,易行其中;乾坤成列,易立于中;二者體用之分,時位之辨,相錯以行,相交以變,生生不已,變化無盡。故由八卦而成六十四,六爻而推至三百八十四,皆本一氣循環(huán),二五互用,以成其象,以寓其數(shù),以行其氣。
故太極既立,自生兩儀;卦象既成,自生爻象;自然推衍者也。由乾坤定位之易,而見卦位之序; 由坎離中立之易,而見卦氣之時行;變化雖多,次序不亂;皆二五所生化,順乎天地萬物之次,而相交合五生成者也。
故欲知生化之跡,必列象而觀之,此圖畫為所必重也。故習(xí)易必先將易之圖象,觀察明晰,如乾坤定位之圖等,一一列前,審其生化之序,及其推移之?dāng)?shù),而后得其卦之由來,此固為第一事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