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名叫蔡瀾,對他的印象總是一個胖胖的臉上掛著一雙月牙眼的小老頭,夏天出去玩時也去了他的十號胡同,吃到了我們認為在吉隆坡最合口味的食物,對他好感瞬間提升,雖然他眼睛很小,但讀過這本書后,竟覺得小眼睛參透了大道理,其實也不值得吃驚,這是這個年紀該有的通透吧。

大吃大喝也是對生命的尊重
看書時有種他想到哪兒說到哪兒的感覺,剛還在科普與美女搭訕的方法,接著開始說到做制片人的經歷,凡是興致所至,就要精彩的體驗。小老頭對吃喝玩樂、衣食住行無不研究到底,可是卻不是個老學究,對自己拿手的領域吹毛求疵,怎么舒服怎么活。他的有趣滲透到了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作為年輕人的我甚至都自愧沒有他的熱情和精力。
“我決定活得有趣”,短短七個字,決定了一個人如何度過生命的生活方式,也許你認為“有趣”最重要,但我覺得“決定”更關鍵,每個人的生命該由自己定義,我們應該按照自己喜歡的方式過一生,那才真的有趣啦!
今天早上一個長輩還在跟我說,“人為什么活著,其實是個很重要的問題”。我還沒有參透其中道理,希望你們在心里已經種下了“決定”的種子,找到最有趣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