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創(chuàng)造101》結(jié)束后,就基本沒再關(guān)注“火箭少女”的消息。直到昨天,在微博上看到一條令人震驚的消息,“火箭少女”C位出道的孟美岐和排在第二的吳宣儀宣布退團,而第三名楊超越很可能順延成為C位。
本來,8月8日,火箭少女的官博還發(fā)微博說,火箭少女101的首張音樂專輯將要于8月18日正式發(fā)布。

可是后來卻有傳言說,發(fā)布會很可能面臨取消,因為孟美岐吳宣儀都處于失聯(lián)狀態(tài)。騰訊方面很快回應說,發(fā)布會將如期舉行。
然而到了8月9日中午,孟美岐吳宣儀的公司樂華娛樂和張紫寧的公司麥銳娛樂卻發(fā)布了聯(lián)合聲明,稱將與騰訊獨資成立的海南周天娛樂公司終止合作。也就意味著,是讓孟美岐、吳宣儀、張紫寧退出火箭少女。

聲明中,樂華娛樂與麥銳娛樂列出了兩條讓旗下的藝人退出“火箭少女”的理由:
第一、火箭少女成團以來,姑娘們的工作安排是超負荷的、不合理的,給她們帶來了嚴重的精神壓力和身體損傷,而且休息時間也無法保障。甚至于,張紫寧因參加密集訓練沒辦法就醫(yī),長期忍受痛苦。作為經(jīng)紀公司,不能袖手旁觀,要像正義聯(lián)盟一樣勇敢站出來保護自己的藝人,因此要退團。

第二、樂華娛樂在剛開始與周天娛樂合作時,簽訂的合約是兩團并行,也就是說,孟美岐、吳宣儀既要參與周天娛樂“火箭少女”的通告,也要參與樂華娛樂“宇宙少女”的通告,跨團工作,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但是火箭少女成團后,周天娛樂卻拒絕了樂華娛樂兩團并行的要求。
合同雖然用兩段著重強調(diào)讓孟美岐吳宣儀紫寧退團是因為工作超負荷,但實際上,這只是個幌子而已,公司要求她們退出“火箭少女”,說白了還是利益之爭。
要說超負荷、沒有休息時間,《創(chuàng)造101》比賽期間,壓力顯然是更大的,那時候有100多號人一起競爭,一個不小心就會遭遇淘汰,無緣成團,這樣的壓力才是更大吧!猶記得很多小姐姐為了拼C位凌晨四五點就起來訓練,一直練到晚上十點、十一點,如果說超負荷,這才算超負荷吧,要是真心疼自己旗下的藝人,公司應該在那時候就站出來讓她們退出比賽才對嘛!

如今已經(jīng)選出名次,成立了“火箭少女”,收獲了大波的流量和粉絲,然后說工作超負荷,沒休息時間,壓力大,不是借口是什么呢?就算壓力大,也可以跟公司協(xié)調(diào)啊,為什么一上來就放大招要退團?說不過去嘛!
所以,從這份聲明就可以看出,樂華娛樂、麥銳娛樂表面上是為了保護自己的藝人才要求她們退團,實際上,歸根究底,還是利益之爭。
其實,樂華娛樂、麥銳娛樂與周天娛樂之間的矛盾,在“火箭少女”成團之初就已經(jīng)非常突出了。
6月24日,宇宙少女所屬的韓國事務(wù)社星船發(fā)布新聞?wù)f,孟美岐和吳宣儀要在下半年回到宇宙少女,雙團并行。

但這種說法遭到了騰訊的強勢反駁,騰訊表示孟美岐與吳宣儀都是全約,未來兩年只在火箭少女活動。
之后樂華再次發(fā)布聲明,說騰訊當初簽訂的合約里是允許雙團并行的,現(xiàn)在的強硬態(tài)度違反合約。然后,孟美岐與吳宣儀就“失聯(lián)”了!
7月11日,本來火箭少女打算是在水立方辦出道發(fā)布會的,可是到了7月8日,11名成員又發(fā)布聯(lián)合公告稱發(fā)布會取消。
當時就有消息傳出樂華在與騰訊撕逼,將孟美岐、吳宣儀帶走了。

但不久,孟美岐與吳宣儀又回到了“火箭少女”,繼續(xù)出現(xiàn)在各種活動中。
可是任何矛盾,不徹底解決,就會有爆發(fā)的一天。終于,一個月后,樂華娛樂還是放出了大招,讓孟美岐吳宣儀退團,還和麥銳娛樂聯(lián)手,打了騰訊一個措手不及。
不過鵝廠到底是鵝廠,面對樂華的退團聲明,直接發(fā)了聲明給剛了回去,也就是正面開撕了。

騰訊旗幟鮮明地就樂華娛樂的聲明進行了反擊,也分兩個方面:
第一也是關(guān)于超負荷工作的問題,騰訊的回應是,“兼顧了女孩們的主觀意愿和發(fā)展前程”,并尊重了樂華公司的安排。而且“非常關(guān)注每位女團成員的身心健康”。也就是直接打臉樂華“不顧女團成語身體健康”的指責。

第二方面,騰訊擁有火箭少女成團后兩年內(nèi)獨家、全權(quán)代表女團全部11人在任何國家和地區(qū)安排演繹事業(yè)工作活動的權(quán)利。樂華和麥銳的單方面的解約行為不合法也不合理,更不符合商業(yè)規(guī)則和契約精神。其他想要和孟美岐與吳宣儀合作的公司注意了,千萬別踩這個坑,以防侵權(quán)把自己給陷進去。

騰訊的回應可以說有理有據(jù),尤其提出“契約精神”這張牌,打得非常巧妙。這個時代,誰都不喜歡沒有契約精神的人和公司。因為沒有契約精神,不僅是商業(yè)合作,每個人的合法權(quán)益都可能受到侵犯。商業(yè)伙伴缺乏契約精神,就可能隨時坑你一把;你的公司如果不遵守契約精神,就可能枉顧勞動合同,隨時解雇你,還不給任何賠償;而你的伴侶如果沒有契約精神,也可能隨時不顧家庭責任,婚姻約束,將家當成驛站,想來就來,想走就走;借了你錢的人也可能撕毀借據(jù),說壓根沒借過你錢……
所以,不遵守契約精神的公司,又怎能不讓人義憤填膺?

說到底,騰訊還是很冤的,花了大把的錢和資源砸了《創(chuàng)造101》,砸出了“火箭少女”,好不容易捧紅了幾個人,可是團隊里最花心思打造的第一、第二卻在紅了之后就被公司拉回去退團了。你花了錢,費了工夫,卻給別人做了嫁衣,氣不氣?
這么說來,樂華娛樂和麥銳娛樂確實很不厚道,藝人在他們的旗下并不紅,騰訊給捧紅了,有了人氣,有了流量,就立刻要拉回自己的公司,當自己的賺錢工具。坐收漁翁之利,這一波騷操作,可以說是相當惡心了。
騰訊顯然是被氣到飛起,不光發(fā)了聲明回應,還發(fā)了一條意味深長的微博,似乎在暗指樂華和麥銳是白眼狼!

實際上,騰訊很冤,但最慘的卻還是粉絲們,騰訊煮熟的鴨子飛了,但還有合同在,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追責,捍衛(wèi)自己的權(quán)利,再不濟,也能拿到一筆違約金。而粉絲們,據(jù)說為了讓自己的愛豆們出道,花了上千萬,沒有合同,沒有法律承認,他們找誰說理去?
說來說去,愛豆也不過是公司賺錢的工具而已,而粉絲的們以為心思和錢花在了愛豆身上,其實大多都花給了公司。這么想想,那么真心實意的粉一個人,卻難逃被辜負的命運。這樣想來,倒不如誰也不粉,拿那個時間和精力努力賺錢,起碼錢不會辜負你!哦,不對,人民幣還會貶值!唉……
在這波退團糾紛中,根本沒有贏家,就算樂華和麥銳要回了孟美岐和吳宣儀,基于他們公司的這種表現(xiàn),也會流失一部分粉絲吧!再加上騰訊如果在各種渠道進行封殺,那就孟美岐和吳宣儀的前途將遠不如在火箭少女光明。如果說這場資本游戲里有贏家,那可能就是楊超越了。就像王思聰調(diào)侃的一樣,孟美岐和吳宣儀走了,她作為第三名很可能順延到C位!

人在家中坐,C位天上來,人生,有時候,運氣果然比努力更重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