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筆者朋友圈被一則看似是笑話又有點嚴肅的截圖刷屏了。
上面寫著,今天是12月1號了,新交規(guī)全面實施,開車的朋友們注意了!經(jīng)過斑馬線時,千萬讓行人先走,千萬不要鳴笛。他不先走,你就喊他先走。如果他就是不走,你下車把他抱過去再走!還是不走,就給他一百塊錢讓他走,這樣你還能剩一百。否則罰款200,扣3分。切記!
切記的感嘆號之后,還加了個黃黃的小笑臉。
作為新司機,其實筆者也是蠻惴惴不安的。因為所在的城市,之前因為申報全國文明城市,交警在其公眾號里已曝光了幾批不禮讓行人的車輛。再看到這則截圖,我還真以為又有新交規(guī)要實行,更不敢開車出門了。
然而,早上一搜新交規(guī),卻發(fā)現(xiàn),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啊,哪有什么新交規(guī)?不全都是原來就有的嗎?
且看幾個標題。
寧波晚報公眾號,《12月1號開始,新交規(guī)全面實施?真相讓人哭笑不得》。
紅網(wǎng)官方微博,《12月1日全面實施新交規(guī)?長沙交警辟謠“新交規(guī)”并不存在》。
相較而言,寧波晚報公眾號上的文章更具新媒體時代的傳播價值,更讓讀者有點開的欲望,說白了,更標題黨。
作為一個靠自媒體寫作為生的人,我充分理解某些公眾號為博眼球,拉人氣,沖轉(zhuǎn)發(fā)量,不得不搞一些聳人聽聞之事。否則,哪里來錢給小編發(fā)工資?怎樣創(chuàng)造就業(yè)?
因此,我覺得,之所以禮讓行人扣三分又刷了屏,其實不能怪公眾號運營者,只能怪讀者自己太懶。
如果動手搜一搜,我們就會發(fā)現(xiàn),《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機動車行經(jīng)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p>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的附件《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最新版則更具體,“機動車駕駛?cè)擞邢铝羞`法行為之一,一次記3分:駕駛機動車行經(jīng)人行橫道,不按規(guī)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p>
而在此之前,據(jù)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網(wǎng)站上列出的規(guī)定,是記2分。
可見,針對駕駛機動車行經(jīng)人行橫道,不按規(guī)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處罰是越來越嚴格了。
雖然公眾號小編們玩弄標題黨,把舊聞當新聞的方式讓得知真相的人很不爽,但無疑也讓司機們更警醒,寧停三分,不搶一秒。否則,分值會不夠用。(屏山石2017/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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