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我看到一篇文章,描述的是一位女大學生被拐賣到小山村,忍辱十一年后逃出的故事。作者不忍把如此痛心之事全部寫出,改了結局。真實故事中主人公逃出后因太過思念留在屈辱之地的兒子又重新歸去,著實讓人唏噓。作者這么寫,我也很能理解。
看完這個故事的心情一直沉重著。與那位女大學生類似的大學生還有很多,也是在那個小山村,拐賣婦女是個沉重的話題,受害的人兒要被迫接受分離,與家人遙遙無期的分別。在另一邊,與毫不相識的某個人,某個家庭,某個地方被迫相遇,相處,然后為那個本不會有交集的人生兒育女。
我是個隨性喜自由的人。假如我對某個地方,某個人的不喜歡,隨意離開便是了,多好。但對于被拐婦女,這種隨意離開的自由仿若上天的恩賜,得到了,便足以叩天謝地。就此身體就得到了救贖,身已自由。但大部分被拐婦女或許并沒這么好運,沒有上天的眷顧,或瘋,或死,或茍活。
我討厭拐賣,但我做不了什么,沉重,可能只存在在我看完故事那一刻和我再次回想起來時。這時的我是有多憤怒,你們這些人渣,活生生的人要被你們當成物品來買賣,有獨立意識的人要被你們當成家畜來圈養(yǎng)。這都21世紀了,又要叫我如何不憤怒?但讓我更憤怒的是我無可奈何,竟只能在此琢磨文字。
“對不起”。
而故事中有一段是便衣警察入村解救的描述,我看到的不是他們被一群人追趕逃跑時的狼狽。我看到的是司法殘缺的模樣。整個村落都是如此,難道就是對的?村落里的人要生殖繁衍,難道被拐婦女從小到大的培養(yǎng)教育就是為了給他們生殖繁衍?這是沒有文化的可怕。但,難道沒有文化就可以肆意妄為?這個國度,法律莫不是只對有文化的人有效?法律究竟是面向部分人還是面向全部人?我當然也明白整個村落都是如此也還真不好處理。面向全部人實行起來更為困難,更為耗費人力物力。但這難道不正是法律存在的意義嗎?
我感到絕望,今年是2017年。時代發(fā)展得很快,但我仿若看見一個落后卻仍奮力追趕的瘸子,他跑得很快,但姿勢很奇怪,面部也是扭曲的,但人們總更在乎他跑得是否夠快。又或者我用這話來說過于嚴重了,他們也許只是身體某些部位病變而已,只要下定決心治療,就能痊愈,多好。但愿是這樣吧!
其實我還好奇一點,她既然已經(jīng)逃離了屈辱了十一年的囚籠,為什么還要回去?我不會去問她回去之后是否能再逃出來,我只是很痛心,我也憤怒,如果我遇到她,定然要問問她,既然能由自己選擇,為何還要回去?我都可以想象他們回去之后會被那里“父母”以一句“孩子又沒有錯”來牽住那顆飽含母愛的心。
其實最令人害怕的不是對身體的禁錮,而是由身體的禁錮產(chǎn)生的對心靈的捆綁。一旦心靈被上了鐐銬,跑得再遠,心都是鎖住的。
我害怕,害怕村落里上了年紀的婦女看得那么通透。先是鎖住身體,一年不行,兩年。兩年不行,十年。有了孩子,你便是不用鎖鏈鎖的寵物,天黑了就要回家,我好恨,恨村落里的人那么愚昧卻不愚昧地看透了這一點。
我不敢說那位逃出來的女大學生不勇敢。我也著實沒有經(jīng)歷過,我沒有經(jīng)歷過被拐賣,沒有經(jīng)歷過被為人母,更沒有經(jīng)歷過從被為人母到愿為人母。她是受害者,是弱者。她又是抗爭者,她也是強者。我已分不清該怎么形容她。我也不想再問她為什么還回去,天知道她心里經(jīng)歷了怎樣的掙扎才做出那個選擇。
我不認同,但我敬佩。我本一無所知,對這一切,我謝謝你,能逃出來的你,讓我們知道你們,這或許會是轉(zhuǎn)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