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說

詩之濫觴,肇乎三百篇。初誕之時,惟葉韻為鐵則。逮四聲既辨,乃生格律之體。其法非徒韻事,樞機盡在平仄。句合宮商者,謂之律句;詩由律句綴者,謂之今體詩,亦即今之格律詩之謂也。律句之法有五:節(jié)奏之律、相間之律、相對之律、相粘之律、相錯之律。總其綱曰:篇有定章,句有定數,字有定音,韻有定位,聯有定耦。五法咸備,格律詩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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