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是人與人之間溝通的必要條件,人生之幸,莫過于被人信任。
怕什么就會想到什么,信什么就會聽到什么,讓我們恐懼的不是外面的世界,而是我們的內心。人最值得高興的事:父母健全,知己兩三,盜不走的愛人,其他都是假象,別太計較。
女兒不信任繼父,母親斷絕關系,沒有你我還有兒子可以依靠
今年31歲的陳雅(化名)已經結婚生子,如今在家當作全職太太,她的兒子也即將滿2歲,前不久,陳雅就早早的通知了親戚朋友來參加兒子的生日宴,她打算在家擺兩桌一起慶祝。
然而讓陳雅沒想到的是,唯獨自己的母親劉慧蘭(化名)卻以沒有邀請繼父為由拒絕了宴請,言語中還有要斷絕母女關系的意思,母親說以后不管有什么事都不要再叫她,這讓陳雅很是無奈。

陳雅表示,我父親是在2019年的12月份突發(fā)心肌梗塞直接就去世了,不久之后幾個月,母親就經人介紹認識了繼父,隨后他們就領取了結婚證一起生活,她就是很在乎繼父的感受,需要我們子女也要去很在乎這個繼父。
但我父親到現在才去世一年多,我對這個新來的繼父感覺就是可有可無,其實中間還有一個矛盾就是,家里征收后我繼父說了不讓我奶奶住他那里,這就讓我打心底里認為繼父不是一個很善良的人,我對母親以后的生活也很擔憂,同時母親堅持要獨自保管征收款,這讓我覺得她就是受到了繼父的蒙蔽。

原來在一年前,陳家被征收后獲得了大概500萬左右的征收款,分三批發(fā)放,第一批已經以平均20萬左右分給了7位家人手中,眼看第二批的征收款也即將發(fā)放了,劉慧蘭卻想要獨自保管這筆征收款,暫不發(fā)放給家人。
陳雅擔心這一切都是繼父在從中攛掇,便開始對母親新組建的家庭存有戒備,現如今母親不來參加宴請,這讓她更加覺得母親就是受到了繼父的影響。
隨后,陳雅提著購買的東西來到了距離只有十來分鐘路程的母親家,門上還貼著大紅喜字很是醒目,她說,這是我母親辦酒后買了一套房子跟繼父住了進來,以前我和母親的關系還算和諧,她不會網購也會常常依賴于我。

自從母親再婚后,我們之間的關系就發(fā)生了微妙的變化,母親總是對我忽冷忽熱,需要我的時候就找我,不需要我的時候一個不開心就會跟我吵,罵我。
說著陳雅敲響了母親的房門,然而并無人應答,通過電話聯系后才知道母親在外婆家照顧外婆,無奈之下,她只好又來到了外婆家,母女一見面,陳雅再次邀請了母親去參加兒子的生日宴。
可母親劉慧蘭直接以晚上要去社區(qū)開會沒時間為由再次拒絕了女兒的邀請,說完便很快地離開了家里,她并不愿意直面女兒,看來母女兩人之間確實有著不小的矛盾。
下樓后,今年50歲的劉慧蘭才表示,女兒就是戴著有色眼鏡看待她的繼父,既然她不把我老公當一家人,那我還去她家干什么,既然都成為了一家人,她還要把我老公給踢出來,那還算什么一家人,

既然都成為了一家人,她還對繼父有這么大的意見,那就不要來往了,她過她的生活,我過我的生活這也是很正常的,何必要我去參與,我不參與也可以啊,同時劉慧蘭也坦言,我找到了屬于自己的幸福,所以在女兒和丈夫之間,我選擇了丈夫。
我和這個老公根本就沒有扯過皮,也沒打過架,自從我懂事起,就想要找一個這樣的老公,吃苦享樂都是在一起的,我和前夫就是性格不合,他很少回家,結婚30年,我們真正待在一起的時間都沒有超過24小時,真的就像前世的對頭一樣。
我們當時也是別人介紹的,有了小孩之后我就沒辦法了,就想著朝小孩子看,先維持這個家,就這前夫還要出去打牌搞一些亂七八糟的事情,欠下了不少外債,我還是沒辦法,就覺得小孩子可憐,一直在維持著這段婚姻。

我這個女兒真的就是太自私了,在她的心里從來就只有自己一個人,我這段婚姻經營了30年,18歲時就生了她,本來我們就在外面做冷鮮肉批發(fā)生意,工作辛苦四處奔波日夜顛倒,通宵不歸也是常態(tài),女兒心里就只有自己,體會不到我的辛苦。
說到這兒,劉慧蘭再次表態(tài),如今我找到了自己向往的愛情,她既然不認這個繼父,我們就一刀兩斷,她過她的,我過我的,同時劉慧蘭也說出了和女兒同樣的一句話。
她說,我和女兒其實根本就沒有什么矛盾,她就是需要我的時候對我好,不需要我的時候就翻臉不認人,一歲多的外孫我們幫她帶,外孫對我老公都有感情,就她的心暖不熱。
不知什么時候,陳雅也下了樓站在了母親的身邊,即便是如此,劉慧蘭還是當著女兒的面說出了這樣的一句話,我和前夫養(yǎng)育了一兒一女,如果和女兒沒有了母女的情分,我最起碼還有一個兒子可以依靠。

不難看出,劉慧蘭的態(tài)度是十分堅決的,她也很明白自己內心想要的是什么。此時站在一旁的陳雅搖了搖頭,心里五味雜全并不知道說些什么。而劉慧蘭卻毫不避諱的又說出了女兒內心的擔憂。
她說,我早就猜透了女兒的心思,女兒見不得我過得好,那就干脆不要來往了,她總是認為這個繼父在惦記我們的家產,其實她繼父根本就沒打這個心思,我們確確實實是真心在一起過日子的。
倘若他有這個心思,我也不會去找一個靠女人來生活的男人度過下半輩子,而且我們早就簽訂了婚前協議,我的財產以及房子和門面,都是寫在兒子名下,這些我老公想也不要想的。

聽完母親的說辭,陳雅表示,你們現在是熱戀期,繼父對你的好也只會是暫時的,你不要以感動自己的方式覺得這是愛情,你和我父親一開始就是這樣的,最后感情不合還是走到了最后,再者你們才認識了幾個月就結了婚,彼此間也不了解,從他不讓奶奶住在家里就可以看出他不是一個良人。
對此劉慧蘭沒好氣地解釋著,這不用你擔心,就算離了婚我一個人也能過下去,跟你父親走到最后還不是看你們可憐,你奶奶沒住在這里是因為她說話太傷人了。
說完之后,劉慧蘭轉身離去,她并不想再跟女兒爭執(zhí)下去,而陳雅認為,母親現在還是熱戀期,很多決定或許都是頭腦一時發(fā)熱,她對繼父并不認可,堅持認為家里的征收款不能由母親一人保管。
劉慧蘭走后,陳雅表示,母親不管是對我父親,還是對我們子女都沒有這么關心過,她總是一味的讓我們去接受繼父,但繼父我們根本就不熟,也不了解,根本無法在我們心目中成為一個重要的人。
母親從來不知道我愛吃什么,但繼父愛吃榴蓮,母親看到我在吃,就會問我為什么不拿給繼父吃,我吃小龍蝦,她也會問我有沒有給繼父,總是很在乎繼父有沒有吃到,這種偏愛的反差,讓我內心真的很難接受。

回到家,陳雅又回憶起了往事,她哭著說,從小我都是寄住在姑姑家,我去讀高中的時候,問母親要生活費,她總是會拖著不給,不會像別人的母親一樣,早些把生活費給孩子讓他們早點去學校,而我就是能從早上要到天黑。
我看到別人的家庭和睦,看到別人的媽媽對孩子的關愛,關心,我就缺失了這些東西,我自己也沒有去讀大學,當時母親說我不去上大學,她就給我開個店,我就沒想著大學很重要,也沒有人給我開導這方面的東西,沒有去讀大學,這讓我很后悔。
母親很容易為了小事跟我兇,會大聲的呵斥,漫罵,從小我就覺得比同齡的孩子要多承受很多,從很小的時候我也很羨慕同齡的孩子, 我很少一同跟父母出去游玩,記憶中跟父母去過最遠的地方也就是郴州。
父親走后,母親很快就和繼父在一起生活,繼父也只比我大十來歲,比我母親小六七歲,他也帶了一個13歲的兒子,假如我父親沒有去世,我母親沒有給我們找一個繼父,我們家就不會有這些矛盾,不會為了怕財產被繼父得到而爭吵,我奶奶也不會覺得征收款由我母親保管有什么問題。

事實上陳雅也曾有過一段失敗的婚姻,兒子跟著前夫生活,現如今再婚跟丈夫又生育了一子,而她的奶奶也都是在近兩年重新再婚,陳雅說,母親要獨自掌管這筆征收款其實心里也是不太樂意給我們。
因為她總是會說隊上的其他家庭都沒有給女兒分多少錢,她針對我老公,覺得我老公沒有賺大錢,我們也會經常發(fā)生一些矛盾和爭吵,我母親就認為我們的感情不牢靠,覺得錢由她來保管比較穩(wěn)妥一些,生怕我和我老公把錢給亂花了。
說起來也是讓人感到不解,母女兩人都是二婚,為何還要這般互相猜忌呢?第二天陳雅再次來到了母親的小區(qū),在樓下她發(fā)現了母親的奧迪車,她說,我母親有兩大愛好,一個是喜歡跳舞,一個是喜歡出去旅游。
沒有和我繼父認識前,她平常沒事就會開著車出去溜達,自從和我繼父在一起后,她也不去跳舞,也不去旅游了,但我就是對繼父知之甚少,對他的印象也僅僅只是紋身戴金鏈子的表面形象,給人的感覺很不好。

說著陳雅上樓敲開了母親的房門,讓她尷尬的是開門的是繼父呂聰(化名),呂聰直言表示:自從我和劉慧蘭重新組建了家庭,我就處在這個家庭的夾縫里難以喘息,他們母女之間的矛盾讓我也難以周全。
面對繼女因為征收款而對我產生懷疑,我表示很無辜甚至還有些惱怒,為了避嫌,我不會插手關于征收款的相關事宜,而且征收款跟我也沒有半毛錢的關系。說完,呂聰躲進了里屋不再出來。

劉慧蘭看到女兒的到來,言語里充滿了嫌棄,她認為女兒對家里沒有貢獻,不應該管這么多事情,對于丈夫身上的紋身,劉慧蘭解釋那是丈夫年輕時不懂事搞的,金鏈子難道我老公自己買不了嗎?
他以前在工廠上班,一個月也有6000元的收入,那是人家自己買的,女兒老是懷疑,那怎么會搞得好關系,我對老公這么長時間的接觸,當然也是了解他的為人,退一萬步講,他要是爭奪我家的財產,我還有婚前協議。
劉慧蘭多次強調,丈夫并不是貪圖她的財產才跟她在一起的,而且這套房子丈夫也出了20萬,我們就是真心一塊過日子的。
就在這時,呂聰出來把陳雅給拉到了一邊想要談談心,他說,其實我對這些看的都很淡,我要的只是你母親,我希望的是你們不要動不動就因為這些事而發(fā)生爭吵,你孝順不孝順我,我一點也不在乎。
外孫一歲時都是我在帶著,他也很依賴我,而且私下里,我都是撮合你們母女之間的關系,一家人不要因小失大,不要因為一時的誤解,留下一輩子的遺憾。
最終經過深入的談心交流,陳雅對繼父也有了新的認識,她主動地添加了繼父的聯系方式。
然而第二天,陳雅帶著奶奶董文云(化名)找到了母親的店鋪里,她說,我不想和母親爭,但母親一直給我發(fā)消息鬧這個事情。
劉慧蘭一邊吃著冰激凌一邊表示:現在你姑姑都不相信我了,還要我把錢放你姑姑那里,我是讓你奶奶的錢存到自己的名下,但是你奶奶現在都70多歲了,萬一哪天一口氣沒提上來這錢就變成遺產了,你姑姑要是存心的話,這錢還有嗎?

劉慧蘭認為女兒就是胳膊肘往外拐,不僅多次聯合外人來跟她協商征收款的事宜,還默認姑姑保管奶奶的那份征收款,她認為自己在女兒心中根本就沒有地位可言。
最后劉慧蘭紅著眼眶表示自己命也是太苦了,年輕時就想要找個同甘共苦的人一起奮斗,沒想到我一心為了家,前夫賺了錢就會去賭,去世后還給他還了三十多萬的外債。
我也不想爭吵了,征收款還是按照以前的方法分配,不會再做變動,對此奶奶董文云也沒有了意見,一家人達成了一致,歸根結底,親情走到如今的地步,還是被金錢所鬧的。

人生之幸,莫過于被人信任
人與人之間的相識,第一步就是要有信任的溝通,對于這個家庭的人物關系而言,相對來說還是非常復雜的,每個人都是二婚,誰也看不上誰,總覺得對方找的對象不是那么的優(yōu)秀,是帶著目的的。
再加上摻雜著征收款,每個人心里都有些小九九,事實上她們把親情放在了金錢的后面,并不是互相在乎親情,而是在乎自己分配的那些錢會不會到自己的口袋,既然目的錯了,親情之間的不信任自然也就被放大了。

實際只有征收款按分配方案分發(fā)好了,矛盾自然也沒有了,多說一些別的話,事實上都是多余的,至于認不認繼父也就不那么重要了。
不過話又說了回來,就像劉慧蘭說的那樣,既然成為了一家人,那就要當做一家人去對待,彼此多給彼此一點信任,人生之幸,也就是莫過于被人信任了。
對此大家是怎么看待母親要跟女兒斷絕關系的這個事情呢?歡迎大家留言討論,給出不一樣的聲音,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