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聽大冰的《游牧民謠》,看了大冰在《一席》的演講。然后突然明白為什么我會喜歡大冰,為什么我喜歡的人都不靠譜。他們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笑起來很痞。
我不喜歡痞, 我喜歡那種對抗世界追求自我的態(tài)度。我不喜歡按部就班,我喜歡那種敢浪跡江湖反叛傳統(tǒng)的性格。很多時候我想,我喜歡的這種人換個角度來講,算不算懦弱的逃避。但更多時候現(xiàn)實告訴我,這樣的人需要放棄的更多。大冰是我這些年來所知道的,做的最好的人。把現(xiàn)實和夢想的關(guān)系處理的最好的人。
不是那些出書的職業(yè)旅行家,不是那些熱愛戶外的登山教練,不是那些喜歡世界各地飛的旅游工作者。而是大冰。不是因為他背著鼓賣唱,不是因為他徒步走到珠穆朗瑪,更不是因為他是眾所周知的主持人。
但到底是為什么呢,我也有點說不清楚。其實最開始,那還是我小時候,在電視上看到大冰的時候,我就很喜歡這個人。那時候小,沒什么獨立的精神境界,喜歡一個人大概只是靠眼緣。一直在我知道《把愛做夠》 是他唱的之后,才突然想要感嘆一句:噢……
第三代拉漂在火車開通之后,幾乎全部撤離。那年,是我開始喜歡西藏的時候。那年,我還不知什么叫背包客。那年,我高一。如今,我已經(jīng)大學(xué)畢業(yè)。被工作捆綁著,被自己捆綁著。很少再背著包出去。畢業(yè)伊始與自己訂下的三年磨一劍之約,恐怕很快就會被自己打破。因為我終究是那種沒辦法讓自己憋屈的人。
再次出發(fā)的時候,我一定會在某個沒人的地方大醉一場。有沒有人談天說地說史論經(jīng)不重要。畢竟這個時代還有幾個人愿意讀書寫字。只是看著星空聽著歌,喝一場酒。宿醉在草原上。
這個時代,只會嗑藥的痞子就說自己是嬉皮,蹭吃蹭喝走318的人也好意思說自己是背包客,穿的娘炮一樣的男人就敢說自己是文藝青年。真正不爭不屑的人都隱沒在人群,叱咤風(fēng)云的哥們兒除了會劃拳就是泡妞。搭車、騎行的人有多少跟著風(fēng)去了西藏,而那些和西藏融為一體的人都離開了拉薩。剩下一群小伙子姑娘調(diào)笑在拉薩的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