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孩子犯錯誤權,這三點原則,讓孩子快樂成長

精進日更20201005? 13/100天

今天看了《好媽媽勝過好老師》這本書。作者是尹建莉。她是教育學者、教育碩士,家庭教育領域標志性人物。

看了第一章《如何提供愛的力量》,主要講了八個節(jié)點,我對兩個節(jié)點重點分享:

1.告訴孩子打針是有點疼,跟你從凳子上摔跤似的,讓她從心理對痛的接受范圍。

對于一些必須要讓孩子承受的痛苦,家長們做到以下原則:

一是平靜自若,不要表現(xiàn)出焦慮;

二是對于為什么要這樣做,要用孩子能聽得懂得語言來跟他表達;

三是對于孩子所要承受的痛苦如實告知,不要夸大或者縮小事實;

四是激發(fā)孩子的勇氣,其實孩子很勇敢的,只要家長給孩子心理預期,慢慢地接受;

五是決不通過哄騙或者收買的方式達到目的,這個辦法只能治標不治本喔,只有掌握正確的方法和技巧,孩子才會對打針這個心理恐懼慢慢縮小,從而接受它的存在。

2.給孩子“犯錯誤權”,每個孩子都應該有犯錯誤的權利,只要不要犯同樣的錯誤就行。

童年需要“失誤”,需要“不聽話”。不允許孩子犯錯誤,要孩子事事聽命于家長,這猶如不允許學走路的孩子摔跤一樣的道理,是以暫時的、表面的完美取代長久的、內在的完善。

我倆個孩子都是不穿鞋子就直接上床,在床上玩得不亦樂乎,我不忍心打斷她們快樂的時刻。床單臟了可以洗,但是孩子快樂的時刻,什么東西都換不來。童年如果沒有一點點調皮搗蛋和闖禍的記憶,人生那是多遺憾呀。

我以前經常教育孩子要聽話懂事,看了這本書才知道,我們是以成人的思維去對孩子約束,捆綁了他對世界認知的好奇心和自我選擇的勇氣。

當一個孩子事事聽命于家長,處處循規(guī)蹈矩時,那不是最好的教育成果,而是生命中隱伏久遠的悲傷,會對孩子造成一生的傷害。

就像今天孩子在玩具,我跟他商量一下,他的作業(yè)是今天寫還是明天寫?選擇權交給他,讓他做決定。讓他分配看電視、玩玩具、寫作業(yè)的時間安排,作為家長在旁邊提醒就好。

在不是原則性的問題上,盡量不要糾正孩子的選擇,給孩子犯錯誤的權利,主要做到以下幾個原則:

一盡量減少對孩子的掌控,不要強迫孩子去做不他不喜歡且不接受的事情;

二盡量滿足孩子的要求,在不破壞別人利益和生命危險的時候,給孩子多一點自主探索的空間;

三跟孩子溝通聊天時,給他選擇題,而不是給他命令式的話題。

我經常跟孩子們說要發(fā)揮你們的想像力,無論畫畫、閱讀書本,還是其他,讓她們有自己的想像力和好奇心,這樣才能從不同角度去看到孩子內心的想法。

愛是自由,是給予,不是索??;每個孩子都是獨立體,都有自己的思維和想法,偶爾會犯錯或者調皮,這是每個孩子的天性。孩子從來沒有錯,只有不成熟。我們養(yǎng)育孩子,需要多點耐心、鼓勵、給她們選擇題,而不是判斷題。

希望每個孩子都在愛和被信任中長大,都被父母溫柔以待。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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