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過去作為過去存在著,我們既不能乘坐時光機器回到過去,也不能讓時針倒轉(zhuǎn)。但是賦予過去的事情什么樣的價值,是“現(xiàn)在的我們”所面臨的課題。
人是在捏造憤怒的情感,站在目的論的角度如何理解對社會的不滿、對管理的憤怒之類的情況?
的確,有時候我們會對社會問題感到憤怒。但是這并不是突發(fā)性的感情,而是合乎邏輯的憤慨。
個人的憤怒(私憤)和對社會矛盾或不公平產(chǎn)生的憤怒(公憤)不屬于同一類。個人的憤怒很快就會冷卻,而公憤會比較長時間持續(xù),因為私憤的流露的發(fā)怒不過是為了讓別人屈服的一種工具而已。公憤和私憤不同在于公憤超越了自身利害。
對于私憤,如果是無緣無故地被他人破口大罵,是否要生氣?怎么能做到不生氣?
如果遭人當面辱罵,哲人會考慮一下那個人隱藏地“目的”。不僅僅是直接性的當面辱罵,當被對方地言行激怒的時候,也要認清對方是在挑起“權(quán)力之爭”。
例如孩子有時候會通過惡作劇來捉弄大人。在很多情況下,其目的是為了吸引大人的注意力,他們往往會在大人真正發(fā)火之前停止惡作劇。但是,如果在大人真正生氣的時候孩子依然不停止行為,那么其目的就是“斗爭”本身了。
為什么要斗爭?
因為想要獲勝,通過獲勝來證明自己的力量。
比如假設你和朋友在談論一件事情,談著談著你們之間的爭論越來越激烈,彼此都各不相讓,于是對方很快上升到人身攻擊,罵你,“所以說你是個大傻瓜,真因為有你這種人社會才不進步?!?/p>
這樣的情況會讓人忍無可忍,可是對方的目的是什么呢?是純粹想要討論事情嗎?不是,對方只是想要責難挑釁你,通過權(quán)力之爭來達到讓不順眼的你屈服的目的。這個時候如果發(fā)怒的話,那就是正中下懷,關(guān)系會急劇轉(zhuǎn)入權(quán)力之爭。所以,我們不能上任何挑釁的當。
錯在對方,就應該對挑釁回擊回去嗎?對那種無禮的混球就應該直接挫挫銳氣、用語言的拳頭!
但是假設壓制了爭論,而且徹底認輸?shù)膶Ψ剿斓赝顺觯菣?quán)力之爭并沒有就此結(jié)束,敗下陣來地對方很快轉(zhuǎn)入下一個階段--“復仇”階段。盡管暫時敗下陣來,對方會在別的地方以別的形式策劃者報復的行為。
比如遭受過父母虐待的孩子,有些會誤入歧途、逃學,甚至出現(xiàn)割腕自殺的自殘行為。如果按照弗洛伊德的原因論,肯定會從簡單的因果律角度歸結(jié)為:“因為父母用這樣的方法教育,所以孩子才這樣?!本拖癫唤o植物澆水,所以它們會干枯一樣。
但是阿德勒的目的論不會忽視孩子隱藏的目的--也就是報復父母。如果自己出現(xiàn)不良行為、逃學,甚至是割腕,那么父母就會煩惱不已,父母還會驚慌失措、痛不欲生。孩子正是因為知道這一點,所以才會出現(xiàn)問題行為。孩子并不是受到過去原因(家庭環(huán)境)的影響,而是為了達到現(xiàn)在的目的(報復父母)。
看到割腕的孩子很多人會不可思議地想:“為什么要作那種事情呢?”但是,請想想孩子地割腕行為會對周圍地人,比如父母帶來什么影響,如此以來,行為背后的“目的”就不言而喻了。
人際關(guān)系一旦發(fā)展到復仇階段,那么當事人之間就不可能調(diào)和了。為了避免這一點,在受到爭權(quán)挑釁時絕對不可以上當。
那么,如果受到人格攻擊的話該怎么辦呢?要一味地忍耐嗎?
不,“忍耐”這種想法本身就表明你依然拘泥于權(quán)力之爭,而是要對對方的行為不做任何反應,具體的會在明天內(nèi)容提到。
--內(nèi)容出自《被討厭的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