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發(fā)自簡書App
幾年前帶一個法國人逛地壇,這個不那么著名的古代皇家祭祀之地平日里就是一個街頭公園,里面跳舞、唱戲、扭秧歌、練太極,各種娛樂各種鍛煉各種喧鬧。
當時他感嘆“真是熱鬧的地方,干啥的都有”。
我順口答到,“公共場所,就是想干啥干啥唄”
“想干啥就干啥,那和在自己家里有什么區(qū)別?”他也順口應道。
這季《奇葩說》的淘汰賽里有個辯題,“公共場所的熊孩子,家長不管,我該教育他嗎?”
搶到這個辯題的是傅首爾,她充分顯示了中年婦女的“本來沒道理,但如果和她講道理,你就更沒道理”的辯論才能,輕松獲勝。但這個辯題讓我想起和那個法國人的聊天,“公共場合和私人空間的行為界限在哪里?”
孩子安靜地看《小豬佩奇》,沒人叫他“熊孩子”想去教育他。但在公共場合大嚷大叫、到處亂跑、隨便拿別人東西,影響和干擾到別人,應該有人讓他知道要顧及他人感受,要約束自己的行為。他應該知道在別人家里不能隨便動人家的東西,他應該收到幫助要說“謝謝”,打擾了別人要懂得道歉,他應該知道知道公共場所和游樂場的區(qū)別,而且也要知道在游樂場要尊重別的小朋友……教他的人應該是父母,這是為父為母的責任。如果家長失責,別人可以適當?shù)姆绞浇虝@個道理,或者用他不喜歡的方式。
孩子會自然而然長大,但不一定自然而然明白道理,沒有言傳身教,沒有父母家庭的熏陶,你期待他有一天自己就懂得尊重懂得禮貌?
因為愛孩子,所以父母不管教;因為愛孩子,所以別人就得忍受熊孩子,一路放任寬容的結(jié)果,最后換來的也許是peace & love,但更可能的,是長大后,他們就是火車上肆無忌憚、電影院里無所顧忌的“熊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