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思琪的初戀樂園》

為什么相較于人物傳記我更喜歡看作者的作品??赡芤驗槿藗兏菀自谧詡髦蟹埏椬约?,而在虛構(gòu)的小說中投射真實的自我。

第二次看《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是在了解了林奕含的情況下看的,理解思琪擺脫不了的“愛”,卻不能理解伊紋為什么不離婚。思考了一下,是我過于局限了,不自覺用社會習慣代入理解,未成年人我們覺得他們脆弱,但是18歲以后就不脆弱了嗎?一個人的成長并不能因為年齡跨越18歲而質(zhì)變的啊。伊紋只是順利度過了18歲的思琪而已,思琪擺脫不了的,她一樣不好擺脫,因為她只是長大了的思琪,封建禮教,畏懼世俗,溫良恭儉讓,一直以來,她們都是這樣長大的。她們剛出羊胎,就進了虎口,什么都還沒學,什么都還不會。所以在老師第一次侵犯思琪的時候,她說的是我不會,而不是你不能。接受了老師的“教育”,接受了這是“愛”。

所以在一維第一次打伊紋的時候,她接受了一維的說法,接受了這是“愛”。爸媽的教育告訴思琪,被強暴是因為女生太騷了,怡婷的反應告訴思琪,被強暴的她既惡心又讓她嫉妒,伊紋的逃避又告訴思琪,沒有人能拉她一把。從此思琪的眼睛變成了嘴巴,嘴巴變成了眼睛,看不見也說不出。

而被家暴的伊紋又何嘗不是被所有人都拋棄了?父母的缺席,婆婆的打壓,老公控制的愛,鄰居的冷眼旁觀都讓她難以掙脫。同時,她也被自己束縛了,她想通過隱忍告訴一維,告訴別人,她不是因為錢跟一維在一起的,她是因為愛,她也固執(zhí)地相信她和一維的婚姻是香草蛋糕,是檸檬蛋糕,是該長長久久,永遠存在的,所以她更難掙脫了。

房思琪與李國華,許伊紋與錢一維,一個活得過于自我,一個活得過于他人。是社會環(huán)境,男權(quán)社會造成的,而解決這一問題,首先得解決“家丑”解決“性的禁忌”,要讓千千萬萬個思琪和伊紋知道,這些都不是,也不應該是個人的,它們應該是社會的,需要掌權(quán)者用法律手段干預解決的。也要讓千千萬萬個李國華和錢一維受到制裁,受到懲罰。

如此看來,不管是自傳還是小說,都不能全盤否定或接受。文字只是工具,最擅長粉飾太平,巧言令色了,使用的人不同,文字的效果也就不同。所以,盡信書,則不如無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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