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jīng)在別人的文章中看到這樣的字句“無人問我粥可溫,無人與我立黃昏”,當時感慨良多,頗有些秋風掃落葉、冬雪壓枯草的零落感。憂傷對于人的吸引總是無法避免,就如同林妹妹葬了花而我們又葬了林妹妹。仔細想來這世上本就沒有無緣無故且無底線的愛和恨,能夠真正理解并始終愛著自己的人只會是我們自己。并且我們只有首先做到自愛自重才能獲得ta人對于我們的愛。因此愛是有條件和底線的,愛更需要我們彼此尊重。
我妻子大學時代的一位女同學因為一些家庭原因主動與相戀多年的男朋友分手了,不想這位男同志失愛而無志,起了輕生的念頭。在一個深夜他做到了對父母和自己的決絕,毅然割脈自殺。據(jù)說那時鮮血濕透染紅了棉被,若不是同宿舍的同學被人血的腥氣熏醒了我想后果真是不堪設想。當然對于那時的這位愿意為愛獻身的人而言或許算得是求仁得仁——他要的就是證明他對那份愛的至死不悔??上麉s忘記了母親的十月懷胎以及父母雙親含辛茹苦對他幾十年如一日的生養(yǎng)。
愛情總是浪漫而又旁若無人的甚至還是極度自私的,這是交織著精神和生理、物質(zhì)需求的關(guān)系形態(tài)。愛是沒有原因的,當我們?nèi)プ穼ぴ驎r也許愛就不能稱之為愛了。因此我們往往稀里糊涂地愛得義無反顧,愛得竭嘶底里,愛得沒有自我甚至沒有了尊嚴。可是若愛情是對親情的剝奪,若愛情是對自尊的踐踏和嘲笑,那么這樣的愛情于我們的生活又有何用處!
也許我們每個人對于愛情的理解和堅持不同,但愛情是兩個人的事,這就注定她雖緣起于兩人卻無法因一人而堅持。當其中一人已無真愛時,我們要做的不是倔強和怨恨、不是猜忌和侮辱而應是理解和放手,這是對我們彼此以及曾經(jīng)愛戀的尊重。因為此時我們放過的不是“無情”ta而是自尊的我們。只有這樣我們才會再次迎來“春天里那百花香”的美好時刻。
在我看來,這位尋死覓活的“男人”既然死去的勇氣都有了就應該使用到更合適的去處,但那絕不是選擇默默的死去。他至少應該努力嘗試再次獲取對方及家人的理解和愛。若這份愛已是覆水難收難又何必固執(zhí)的走進死胡同為難自己為難那個曾經(jīng)愛過的她,何不回頭看看那些深愛自己的家人和朋友。如果那愛人必將成為陌路,那更不應做下這“親者痛仇者快”的錯事。在我這個局外人看來不去灑脫些“天涯何處無芳草”或是文藝些“真愛”還未出現(xiàn),總之要我為了“自私的愛情”去放棄生命背棄父母的愛是萬萬不能的。何況《孝經(jīng)》就曾經(jīng)訓誡世人:身體發(fā)膚受之父母。如此你我憑什么糟踐這身軀殼!你我又如何能罔顧父母親愛的關(guān)愛和期待而將生命、尊嚴乃至一切付之所謂的愛情。這絕不是專情和偉大而是自私和懦弱。
文人們造出“愛情”這個詞語時必定賦予她是純潔的,光明的,神圣的,也是獨占的,但絕不是排他和無情的更不需要我們因此放棄尊嚴和歡笑。我想愛情一定容得下愛情之外的一切情,也容得下愛人之外的一切有“情”人。我們之所以渴望愛情、親情就是為了逃避“無人問我粥可溫,無人與我立黃昏”的悲劇。
生活的全部絕不是只有愛情或者親情而是諸多感情的交織,因此我們不妨與自己談場關(guān)于生活的戀愛,我們要做到的只是努力愛、自尊愛、自強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