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心理學者李松蔚老師在這兩天的“得到十日談”的直播中,提到一個有趣的觀點。
2. 他把我們觀察事物的方式分成了兩種,一種叫“原因論”,這個好理解,就是凡事找個原因唄。
比如我剛剛發(fā)了一次火,為啥?因為對方不像話啊,因為我忍了他很久啊,因為我喝多了,因為我從小受過心理創(chuàng)傷總是管不住自己啊,等等??傊?,凡事找個原因。
3. 那還有一種觀察世界的方式呢?叫“目的論”。就是不管自己做了什么,總要設法洞察自己真實的心理目的。
比如我剛剛發(fā)了一次火,為啥?因為我想用這種方式控制對方,因為我想找個替罪羊,把責任推到對方身上,因為我在別的地方受了委屈,我想找個出氣筒,等等。
4. 你聽出來了,按照原因論來看世界很舒服,但是沒有用;按照目的論來想事情很艱難,但是畢竟指向了自我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