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告老公強奸的事非常少,老公違背妻子意愿強行發(fā)生關系的事非常多,為了家庭大部分妻子都會原諒老公,基本上鬧到法庭的案件都是平時夫妻關系已經破裂,無可挽回的婚姻,欲制對方于死地的那一種。
夫妻間過性生活妻子不同意,老公應尊重妻子的意愿,是身體不適或有其它原因,弄清楚事情原委,與妻子強行性生活會使對方十分反感,甚至關系破裂都有可能,作為丈夫不能有這種愚蠢的行為,三思而后行。
老公強行與妻子發(fā)生性關系,按照法律違背婦女意愿的性行為都是違法的,只要妻子上訴法院,老公是會判有罪的,當然妻子也不能無緣無故的拒絕過性生活,這不符合夫妻范疇,是夫妻都有權利擁有享受性生活的權利和義務,夫妻雙方不應把性生活當成一種籌碼要挾對方,如果真有那種有暴力傾向的老公,妻子也應該不用姑息,否則對他人的忍讓,只會更深的傷害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