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筆南
我就想著,如果對他做不到“口吐芬芳”,或許我可以趁著情緒涌上來的時候“筆灑芬芳”。畢竟那個男人這么傷害過我,我可不能輕易饒過他。
我在情緒非常穩(wěn)定,已經完全放棄期待他的,回憶他起來不再帶有思念的一個凌晨的夜晚,打開他的博客主頁。嗯……這家伙,從拋棄我到現在,發(fā)了兩條動態(tài),一條是說他在寒冷的街上賣巧克力。一條在曬自己在聽的歌,那種不如流的非主流歌曲,歌詞還像模像樣。順便補充一句,這人,沒學歷、沒錢沒權、長得一般、不知上進。如果是一個陌生人看見,我猜想會這樣評價他:吃苦耐勞、內心孤獨。至少我以前也這樣認為,我還以為我真是幸運兒呢。
我時隔幾個月再登上博客,編輯好了一大段文字,其實是想向他炫耀,我現在過得很好:我不用去擺地攤,自己已經獨立;我獲得了很多很多的大大小小的獎;我還學會跳帥氣的和性感的舞蹈;此外,我身邊的男孩子都比他優(yōu)秀很多……我編輯了大概這個意思的一段文字,配圖是自己的美圖的照片和身邊帥哥的照片。我點擊了發(fā)表。
我把手機屏幕關掉,聽不見耳機里的歌聲,閉上眼,想起七月份那個寧靜的夜晚,我以為自己很幸運的那個夜晚;再想起他拋棄我的那個夜晚,我的所有情緒全部崩塌……我突然睜開眼,擦掉眼角的淚,我沒看誰的點贊,沒看誰的評論,果斷地刪除那條博客。在心里,我吶喊著:你不配。他已經再看到我的任何改變。
我也知道,未來他一定會從別人那里得到他給我的痛苦,十倍甚至百倍。不是詛咒,而是直覺。感情那么神圣的東西,一旦犯錯,就萬劫不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