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光終有一天會將我們分開-螢火之森

剎那間的永恒,究竟驚艷了誰的青春。

每個女孩心中或許都有一片森林,在那里,漫布著點點流光的螢火蟲,拖曳著春夏秋冬,更迭著白晝黑夜,故事如約而至,森林中的他,等到了夢中的笑顏,她總是會遵守冥冥中的約定在某一個夏天,迷路在森林,闖進少年毫無防備的心里,自此,蟬鳴鳥叫是你,螢火流曳是你,魈首覆面是你,顧盼生姿是你,萬般緣由皆是你。

我走出了你的森林,你走進了我的心底,愛情的樣子從頭到尾都不像是個易與之輩,時而猙獰,時而端莊,上一秒與下一刻的輪轉(zhuǎn),總有可能跌落到最讓人痛徹心扉的境地,并不是所有的愛情都能執(zhí)子之手,白首偕老也不過是少數(shù)人偶為得之的確幸,一世同程風雨,靜看繁華落幕,愛情最初的樣子本就是陪伴與守護,只不過,這份愛戀中順理成章的美好,一再貪婪之下,竟也從一生一世中開始期盼生生世世。螢與銀,少女與山靈,用十二年的羈絆換來轉(zhuǎn)瞬間的擁抱,卻要用一輩子去忘記這份溫柔,假如祭奠一份最為完美的情愫,非要用你的消融做為代價,那我的答案是「惟愿當初不識君」;假如書寫一段世人謳歌的愛戀,需要用你的心傷作為筆墨,那我的回答是「但求來世同為人」,嘆一聲,吾之所盼,惟愿卿安。

無法觸碰的禁忌,消融于抵死相擁的纏綿。

說老實的,很多人對于我的評價,都是一個腔調(diào),沒心沒肺沒正形,凡事都是無所謂,以至于我自身且有些聽之任之的觀感,對于相處,對于戀愛,我自認為是個順其自然的態(tài)度,喜歡,不就是你儂我儂,黏一起,纏一起,養(yǎng)貓逗狗旅旅游,奶茶小吃部隊鍋,我陪你偶像劇,你陪我NBA,直至綠川幸老師的出現(xiàn),算是徹底的華麗麗給了我一記耳光子,用短短的一篇《螢火之森》,就打消了我這種樂天派戀愛觀。

不記得在多少年前,那時候的我們還是那般的懵懂,男歡女愛更像是個高不可攀的存在,雖然情竇初開,仍為遙不可及,所以感慨愛戀的少女漫,自然而然的成了閱讀異類,唯獨綠川幸老師筆下的他和她和那座充滿憂傷的森林,成了我青春萌動的伊始,就一遍,我就再也沒敢重新打開這本書,興許若干年后,我會釋懷這段悲傷的情節(jié),但至少不是現(xiàn)在,原來,陳奕迅唱的《十年》,或許唱的就是螢與銀的故事,成千上萬個門口,總有一個人要先走。

周而復始的夏天總是會如約而至,只是因為你的存在,讓我變得更為期盼著平平無奇的季節(jié)。迷路哭泣的少女,魈首覆面的少年,一次迷途讓兩顆心恰到好處的彼此靠近,因為禁忌的緣由,不可逾越的彼此,近在咫尺卻只靠一根樹枝引導前行,這一次因為懵懂而懵懂,只是,模模糊糊的,心里總覺得多了一道影子。

螢:“好像在約會呢?!?銀:“就是在約會呢?!?/b>

分外小心翼翼的相處,只是因為不敢想象你消逝后我會是什么樣子,一個又一個的夏天,一樣的是一樣的酷熱,不一樣的是無法觸及的你,愈發(fā)的讓我害怕夏天的終末,以及秋天的到來,可能,喜歡兩個字正在悄無聲息又正大光明的向著愛情過渡,當兩者之間牽引的冰冷樹枝變成了柔軟綢緞,一切的一切,似乎都已經(jīng)變得回不去了,是的,他愛上了她,而她,也是一樣。

作家桐華曾在其作品《云中歌》里寫到,“原以為只要他有情,她有意,他就能握著她的受,看天上云卷云舒,觀庭前花開花落,直到白發(fā)蒼蒼,可原來,他拼盡全力,能阻止生離,卻無法推開死別”,愛情的其中一種模樣,真的可以是跨別地域、語言與文化的,桐華老師與綠川幸老師,分別用語言與畫面,刻繪了同一種刻骨銘心,同一種死離死別,同一種讓人痛徹心扉的剎那永恒,所以,在點滴消弭的時候,螢與銀哭著笑著,笑著哭著,拼命的用著為數(shù)不多的時光,把你的模樣,烙在彼此心上,是呢,一生一次的擁抱,一次一生的眷戀,一次一生一世的螢火之森。

下次輪回,別再迷路,等我來尋你便好。

沒有什么節(jié)制的愛情,只有無法控制的情感,決定青春的驚艷向來不是曾經(jīng)擁有的長促,午夜夢回,總覺的會在某個路口,一回首,便能看見人行道上的那雙身影,細雨中,你為他擋雨,他為你遮風,你們是越過時光的彼此,這次仍是我在見證,牽著手的你們,這一次不再消逝。

敬一杯過往,螢火雖短,徒然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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