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發(fā)達,朋友圈的信息總是傳得比較快。
3月20日晚上8點時分,酉陽華章,有人跳樓了!據目稱者稱,死者為樓上27樓住戶,姓郭,是一名小學老師。雙方吵架時,男方將女方砍成重傷,女方頭部中了好幾刀,男方隨后從27樓跳殺,據說被摔成兩截,目前女方已經被送進醫(yī)院。具體情況還要以警方調查為準。
無論警方調查的結果是什么,但有兩點確認無疑,一是女方深受重傷,二是男方一命嗚呼!
不知道這兩人之間究竟有多大的深仇大恨,才能導致這一死一傷的后果?是男方有精神有問題,性格缺陷,還是女方十惡不赦,罪惡滔天?這些都不得而知。
但是,生命誠可貴,任何人都沒有隨意剝奪他人性命的權利,即使是犯人,也得經過法律的審判!

生活中這樣的案例不少,有多少夫妻與情侶忘記曾經互道晚安相濡以沫,一心想著互相傷害魚死網破?
或許每個人在戀愛之初,都是天真善良的李莫愁,最后卻因愛生恨,硬生生的變成了赤練仙子,終日活在仇恨中,害人害己。
也許會有人說,還不是因為愛錯人了!可是,誰在年輕的時候沒有愛過人渣?如果愛錯了人都要想著殺死對方,那還有多少人能活下來?
也有人說,因愛生恨,愛有多深,恨就有多深。只有真正愛過的,才會想著用極端的方式去傷害對方!
可是這樣的愛,能叫愛嗎?有沒有打著“以愛之名義,行控制之實”呢?
因為不能控制,所以心有不甘。你不是愛我,你愛的是你付出之后的不甘心,是賭徒式的挫敗感......
你可以轉身,你可以回頭,你可放下一切往前走,可是你都沒有,你選擇了最極端的方式——如同跳樓的那位死者。雖然沒有最終的結果,但讓做教師的男人以死相搏,八成跟感情有關。

亦舒說,能夠失去的東西,其實從未曾真正地屬于你,所以不必惋惜。
當一份感情不值得留戀付出的時候,我們可以勇敢的轉身,錯過了太陽還有星星,無論什么時候,我們都不應該心生極端,把曾經的魚水之歡,變成魚死網破!
特別對于感情這玩意,除了心存感恩,還應該有一種歸零的心態(tài),“得之我命,失之我幸”,沒有什么人,生來就理所當然屬于我們。
所以,在該爭取的時候,就竭力去追,得到了便好好呵護。
在該放手的時候,請忍痛放手,握不住的沙,不如揚了它。
當你手中緊緊抓住一把沙子時,你只能擁有這樣東西;可是如果你放手,你還有機會擁有別的。
有時候,幸福不過緣于一個抉擇。
放下一切愛恨情仇是非榮辱吧,只有過往不戀,才能將來不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