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藍玉案

藍玉(?―1393年),明朝開國名將。有膽有謀,勇敢善戰(zhàn),屢立戰(zhàn)功。于捕魚兒海中大破北元,基本摧毀其職官體系而名震天下。

藍玉是常遇春的妻弟,常遇春為人高傲,卻對他的這個親戚非常推崇,幾次在朱元璋面前推薦。但朱元璋并沒有輕信常遇春的話,直到藍玉跟隨徐達參加了洪武五年的遠征,表現(xiàn)出眾,才委他以重任。

此后,他先后跟隨著傅友德出征云南、大理,立下了赫赫戰(zhàn)功,并被封為永昌侯。

洪武二十年,朱元璋命宋國公馮勝為征虜大將軍,潁國公傅友德、永昌侯藍玉為左右副將軍,率軍二十萬出征遼東。此時占據(jù)遼東這片區(qū)域的,是手握二十萬大軍的元太尉納哈出。

抵達通州后,馮勝命藍玉為先鋒,率騎兵攻擊慶州。

慶州之戰(zhàn)中,藍玉充分發(fā)揮了自己用兵的這一特點,連夜奔襲,不做任何停頓,趕到慶州時,敵人毫無準(zhǔn)備,城門大開,正在埋鍋做飯。當(dāng)他們看見這些身上白雪覆蓋、渾似幽靈的人手持馬刀向他們沖來時,嚇得目瞪口呆。

? ? 藍玉沒費什么力氣就全殲敵軍,殺北元平章果來,占據(jù)慶州,并抓獲了大批俘虜。

最終,納哈出在武力和錢財?shù)恼T使下,被迫投降,這次遠征就這樣圓滿結(jié)束。

讓人想不到的是,主帥馮勝在回師后被朱元璋定罪抓了起來,藍玉就以這樣一種滑稽的方式得到了他夢想十余年的主帥位置。

洪武二十一年(1388)三月,朱元璋將十五萬大軍交給了藍玉,藍玉將統(tǒng)率十五萬人的大軍去進行最后的決戰(zhàn)。

他們攀越高山,渡過大河,進入了沙漠,在這片不毛之地里,有的只是那刺眼的陽光和滿天的風(fēng)沙,他們的后勤無法保障,士兵們只能自己攜帶笨重的干糧輜重,不斷有人倒下,但余下的人繼續(xù)向前走。

當(dāng)藍玉的大軍到達捕魚兒海南面時,在捕魚兒海的東北邊,北元的最高統(tǒng)治者脫古思帖木兒正在和他的大臣們舉行宴會。

藍玉立刻命令王弼為先鋒,向捕魚兒海東北前進,務(wù)求一舉殲滅北元軍隊。

捕魚兒海戰(zhàn)役徹底殲滅了北元的武裝力量,俘獲北元皇帝次子地保奴、太子妃并公主內(nèi)眷等一百余人、王公貴族三千余人、士兵七萬余人、牛羊十余萬頭,繳獲了元朝皇帝使用了上百年的印璽。這陣勢和靖康之難似曾相似。

藍玉在極其困難的條件下,帶領(lǐng)十余萬大軍深入不毛,奮勇作戰(zhàn),徹底擊潰了北元,完成了他的先輩沒有完成的偉大功業(yè)。

藍玉在班師途中,欺負了元主的妃子,而這位女性性情也甚是剛烈,自殺了。

藍玉的行為違反了朱元璋的民族政策,也十分不得人心。朱元璋十分憤怒,但由于考慮到藍玉功勞很大,便沒有去更深地追究他,而藍玉卻以為這是默許的表現(xiàn),更加猖狂起來。

此后,類似的行為越來越多,最終使朱元璋忍無可忍,準(zhǔn)備對他動手了。

洪武二十六年(1393)二月,錦衣衛(wèi)指揮蔣瓛告發(fā)藍玉謀反,洪武四大案的最后一案——藍玉案終于拉開了序幕。

在錦衣衛(wèi)告發(fā)后,朱元璋很快就逮捕了藍玉,并將他下獄審理。

估計藍玉在牢里是挨了不少黑棍的,因為這個本來沒有謀反打算的人居然寫出了長篇供詞,不但說明了自己造反的企圖,還供出了企圖謀反的方式、地點。

但凡謀反,肯定不會只有一個人的,這就是線索,就要查下去,于是張三李四王二麻子都出來了,錦衣衛(wèi)搞這一套也是十分有經(jīng)驗的。

最后查出,藍玉同黨共一萬五千人。

藍玉本人被滅族,被他牽連的人數(shù)不勝數(shù),因此案被殺的共有一個公爵、十三個侯爵、兩個伯爵,各級官員更多,那些在胡惟庸案中幸存下來的人曾經(jīng)心存僥幸,但他們不會想到的是,自己也不過多活了十幾年而已,終究沒有逃過這一刀。這些因為藍玉案被殺的人死后也沒有得到安息,他們的名字被編為《逆臣錄》。

藍玉案把洪武年間的功臣宿將幾乎一掃而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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