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三,跟著父母去我爺爺?shù)谋淼芗野菽?。然后他們就一直抓著我還沒結(jié)婚這件事說啊。主要是人家根本對這件事情不感興趣,誰關(guān)心你們的家事啊。我媽媽就一直把話往上面帶。搞得又是一出集體圍攻的態(tài)勢。當時沒有發(fā)作,后來離開的時候在車上就繃不住了,情緒徹底爆炸,然后發(fā)了一通火。
對于這件事的最直觀的感受是發(fā)火太傷身體了。當時就覺得喉嚨卡了個什么東西似的,然后就是情緒不佳兩三天吧。這個真的是如同炸藥一般的。最好不要點情緒這個炮仗。然后對于這件事情我回頭思考了一下。首先,這件事情造成自己的情緒這個是因果關(guān)系,沒什么問題,因為自己現(xiàn)在的修為不夠啊,還做不到榮辱不驚,充耳不聞,對于在一起聊天的各位長輩語言上和氣勢上的壓力還是撐不住的,第二點是有了情緒發(fā)作也是沒有問題的,因為這個好似生理反應一樣,餓了吃飯,渴了喝水一般無二。有情緒不發(fā)出來豈不是要把自己憋死了。所以問題就在于自己沒有搞清楚狀況。明明我是可以不去跟他們一起去拜訪這些親戚的,是自己沒有注意預設到要發(fā)生什么事情的,我明明知道現(xiàn)在父母的心頭大事就是我還沒有結(jié)婚這件事情,而且他們又不是那種可以容忍我跟同齡人不同的人。我去了就是把自己擺在砧板上任人宰割,是我自己沒有搞清楚狀況,把自己放到一個尷尬的位置,也怪不得別人下口重了。其二,自己還是受到周圍人的影響自己的情緒的,還是比較關(guān)注別人的感受的,并且影響自己。對于自己無能為力的事情就放手。這是自己已經(jīng)領(lǐng)悟到的原則。那么對于現(xiàn)階段的狀況自己是無法在短時間內(nèi)解決的,因此就承認自己的事實了。但是在家長的催促和無奈中還是會產(chǎn)生自我動搖的狀況和否定,還是不應該的。需要認清的事實是,這是我自己的人生,怎樣過這一生是我自己的事情,我并不是誰的附屬品和炫耀的資本,過好這一生,開心快樂到極致的狀態(tài)才是應該追求的。因此找一個相互喜歡的,然后精神上可以有共鳴的,起碼對方身上有自己追求的東西。明明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還是做不到寵辱不驚的狀態(tài)。也許這只不過是自我的洗腦,但是遵從自我的真,感受應該是判斷的依據(jù)吧。起碼在這個維度下沒有問題的。如果后面有什么新的想法可以加入的話也是需要自我改進的。
因此,有四點的總結(jié)。首先應意識到情緒是個很重要的東西,要保持一個冷靜的頭腦,在情緒出現(xiàn),醞釀,發(fā)作,消亡的階段。認真分析情緒的狀況。其次,要意識到潛在的危險狀況,孔子講的君子不立于危墻或許可以做這個解釋吧。盡可能提前預判事情可能發(fā)生的狀況,盡量避免。以這件事情為例子。假如自己不去的話事情也就不會發(fā)生,也就不會傷己傷人。第三,就是盡量提高自己的情緒閥值,不要風吹草動的就心緒波動。最后一點,也是很重要的一點,一件事情雖然自己覺得已經(jīng)理清楚了,但是一定要明白自己看到的并不是事情的全貌,一定還有自己不了解的真相存在。不能放棄進步的可能。只能說現(xiàn)階段這些解釋可以滿足自己的需要,但是是不是絕對的真相,自己也不知道,還是要留有一定懷疑態(tài)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