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冶長篇第五」12-13?
【原文】
12子貢曰:“我不欲人之加諸我也,吾亦欲無加諸人?!弊釉唬骸百n也,非爾所及也?!?/b>
13子貢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聞也;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
【譯文】
12子貢說:“我不要別人對我作的事,我也不要對別人作?!笨鬃诱f:“賜呀,這不是你所能做到的啊?!?/p>
13子貢說:“夫子講詩書禮樂,是可以聽到的;夫子講性與天道,是難得聽到的?!?/p>
【注釋】
“加”,施加、強(qiáng)加。
“諸”,“之于”的合音。
“賜”,即端木賜,姓端木,名賜,字子貢,孔門十哲之一。
“文章”,這里指孔子傳授的詩、書、禮、樂等。
“性”,應(yīng)指人性。后面的《陽貨篇》中談到“性”。
“天道”,應(yīng)指天理、自然法則。《論語》中孔子多處講到“天”和“命”,但不見有孔子關(guān)于“天道”的言論。
【評析】
子貢向孔子匯報自己的心得說:我不要別人對我作的事,我也不要對別人作。別人罵我,我會不高興,因此我也不要罵別人;別人令我痛苦、煩惱,我不喜歡,因此我也不要讓別人痛苦、煩惱。
事實(shí)上,人生在世,幾乎都是把自己的痛苦加諸眾生身上,然后才能得到一點(diǎn)所謂的“享受”和“幸?!薄H藗兿硎苊朗?,可那是以其他生命被刀砍斧斫、油煎火烤的犧牲換來的;人們與所愛結(jié)為伴侶、盡享天倫之樂,卻不免令其他愛慕者痛失所愛、咀嚼痛苦;即便像孔孟這樣教人仁道、使人向善,也還是有人會對他們起煩惱,忍不住要詆毀、批判他們??梢娨粋€人要做到不惱害別人,該有多么地困難。因此,孔子直言道:“賜也,非爾所及也?!?/p>
子貢曾問孔子:“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乎?”孔子回答說:“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边@里孔子所謂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與子貢所言的“不欲人之加諸我,吾亦欲無加諸人”實(shí)際是一個意思。可是上面孔子剛說過“賜也,非爾所及也”,這里又要子貢這樣做,孔子豈非自相矛盾?當(dāng)然不是。正因?yàn)椤凹核挥?,勿施于人”很難做到,所以才需要我們“終身行之”。如果像食過即飽那樣容易辦到,那也就不值得終生追求了。
時代發(fā)展,文明未必進(jìn)步。今天很多人把“吃”作為終生追求,文化也將人引領(lǐng)到“舌尖”而不是“心靈”,這是人的精神追求之路不暢所導(dǎo)致的一種“癥狀”。

華夏文明是一種精神:孔子謂之“仁義”,孟子謂之“浩然之氣”。華夏之強(qiáng)盛,在于精神,而不在物質(zhì);在于心靈,而不在味蕾。這就涉及到了孔子所謂的“性與天道”。
孔子之學(xué)有本性、有天道、有人道。六藝與修齊治平之學(xué),此屬人道,因系諸弟子日常修習(xí)之內(nèi)容,故可得而聞。至于“性與天道”,則精奧深微,能知者寥寥。且孔子教育注重人道,故罕言之,是以不可得而聞也。
《論語》中孔子多處講到“天”和“命”,但不見有孔子關(guān)于“天道”的言論。孔子雖屢言知天知命,卻不深言天與命之關(guān)系。子貢因此而嘆其精義“不可得聞也”。
明代著名儒家學(xué)者焦竑(音“宏”)在其《筆乘》中有云:“性命之理,孔子罕言之,老子累言之,釋氏則極言之。孔子罕言,待其人也?!梳屖现湟煌ǎ鬃又粤⑽?,無二理也。張商英曰:吾學(xué)佛,然后知儒。誠為篤論”;“孔孟之學(xué),盡性至命之學(xué)也。顧其言簡指微,未盡闡晰,釋氏諸經(jīng)所發(fā)明,皆其理也。茍能發(fā)明此理,為吾性命之指南,則釋氏諸經(jīng)即孔孟之義疏也,又何病焉。夫釋氏之所疏,孔孟之精也。漢、宋諸儒之所疏,其糟粕也”。焦氏此言堪稱是對“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的一個極佳詮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