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被挖眼案”的一點思考

看到一起幼童被挖雙眼的案件,偵破后兇手竟是孩子的嬸嬸。動機是為了報復(fù)哥嫂家將欠她家的3000塊錢抵扣成贍養(yǎng)公公的費用,而不再還給她。而在事件被偵破的前幾天她在家里跳井自殺。

這件事看似不可思議,我們會想這個女人怎么這么狠心?怎么下得去手?

原本可以商量或者不滿可以找哥嫂吵架,但她卻選擇傷害孩子報復(fù)他人。并在事件暴露前受不了壓力,跳井自殺。

了解她的人格之后,就能理解她為什么會這么做。一個農(nóng)村女人,生活范圍太小,眼界小,性格又內(nèi)斂,膽小,遇事不敢吭聲,都積壓在心里,一個芝麻大的在她這里會變成最大的事情。才會有伺機報復(fù),又承受不了結(jié)果后的自殺行為。

人的心胸有時跟視野有關(guān)。所以說,身為女人,我們還是應(yīng)該想辦法擴大自己的視野,即使因為孩子、家庭,不能出門,也不能放棄成長的機會,沒事多讀書多關(guān)注新聞,視野越寬闊,心胸也會更寬闊。不至于一點小事就承受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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