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警察訓了一頓,不得不服了。一男孩騎電動車低頭玩手機,把我家孩子碰到。那孩子死不承認,我只能讓別人走。然后調(diào)攝像頭,發(fā)現(xiàn)就是他。通過攝像找到他家,氣哄哄的媽媽找到保安罵一頓。
都怪自己心善,怕給警察找麻煩,自己也閑麻煩,孩子也沒大礙就是皮外傷。沒想到輪子懟掉了沒法騎當時怪自己沒報警。再遇到這種情況,必須報警,或者自己吃虧。
等到發(fā)生糾紛時,已經(jīng)失去時效了,還被警察批了一通。當時騎的是鄰家的車,還是輛新車,肇事者把500元的車推走,只給了300元,我生氣了好久,約那家見面他們也不見。
我腦子真是糊涂,好在我不記得那人長啥樣,如果見到我還會再生氣。從今以后就忘掉這件事吧!去法院起訴又能咋樣?要回來200又咋樣,我陪不起時間。
曾經(jīng)一度遷怒老公不給我出氣,現(xiàn)在想想還是老公能穩(wěn)住事,要是暴脾氣,說不定干啥傻事呢?
打贏官司又怎樣,賠的是時間和精力,耗了我一個多月了,今天就此畫上句號,別內(nèi)耗了。輸了又怎樣。
希望我的家人都好好,馬上要過年了,別想傷心事了。
難受的心被警察拯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