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只做三件事“自欺、欺人、被人欺”

傳承
我讀古人筆記,看到明代有一個人,對于買賣古董的看法,說了特別高明的三句話,他說:“任何一個人,一生只做了三件事,便自去了。自欺、欺人、被人欺,如此而已。”我當時看了,拍案叫絕。豈只是買賣古董,即使是古今中外的英雄豪杰,誰又不是如此。人不自欺,幾乎是活得沒有人味。我們從生到死,今天、明天、大后天,隨時隨地,總覺得前途無量、后途無窮才有希望,才有意思。其實,那些無量、無窮的希望,都只是“意識”思想形態(tài)上的自我意境而已,可以自我陶醉,不可以自我滿足。(講到這里,特別聲明,不要誤會了人生,就心灰意懶。你明白了大學之道,才知道作人的意義。)聲明在先,你再來看看南宋才人辛稼軒的詞說:
醉里挑燈看劍,夢回吹角連營。
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聲。
沙場秋點兵。
馬作的盧飛快,弓如霹靂弦驚。
了卻君王天下事,贏得生前死后名。
可憐白發(fā)生。
這首詞,我在少年某一階段,正是前途如錦的時候,最喜歡讀它。也許和他深有同感,便早自抽身不做“自欺”的事了。人,因為有“自欺”,才會“欺人”,最后當然要“被人欺”。換言之,人要自愛,才能愛人,最后自然可被人愛。也可以說,人要自尊,才能尊人,這樣才能使人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