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以前的彝族婚姻

婚姻觀的形成,那是隨著人類社會的發(fā)展逐漸地形成和演變的。而這種漫長的過程,我們可以從兩部史詩中窺探到。


《查姆》是這樣講的:


洪水已經(jīng)退了, 大地一片荒寂。 百里無草木, 千里無鳥獸, 萬里無人煙。 哥哥看了焦慮, 妹妹看了哭泣: “家中雞沒有, 家中狗沒有; 獨有我兄妹, 咋個做人家?”


涅儂撒薩歇, 指點阿樸獨姆: “要讓世上有人煙, 你們兄妹做夫妻?!?


兄妹聽了心中急, 兄妹怎能做夫妻? 涅儂撒薩歇, 想了個好主意: “兄妹能否做夫妻, 你們滾東西試一試。”


他拿來了簸箕, 又拿來了篩子, 交給兄妹倆: “兩件東西分離, 你們不做夫妻; 兩件東西合攏, 你們就做夫妻?!?


哥哥拿篩子上南山, 妹妹拿簸箕上北坡; 簸箕、篩子同時滾, 滾到箐底合一起。 妹妹看了低下頭, 哥哥看了不出氣。


涅儂撒薩歇說: “簸箕、篩子合一起, 兄妹能夠做夫妻!” 阿樸獨姆兄妹說: “碰巧滾一塊, 兄妹不能做夫妻。”


涅儂撒薩歇, 搬來一盤磨。 哥抬上扇去東山, 妹背下扇去西山, 兩扇一齊滾下坡, 滾到箐底合一起。 涅儂撒薩歇說: “石磨合在一起, 兄妹能夠做夫妻。”


阿樸獨姆回答: “碰巧滾在一起, 還是不能做夫妻。”


涅儂撒薩歇, 取來針和線, 哥哥拿絲線站河頭, 妹妹拿花針去河尾, 針線同時丟進河里, 沖到河灘看仔細, 絲線穿進花針里。


涅儂撒薩歇, 拍手笑嘻嘻: “三件東西試三次, 三次相合在一起, 水順溝流道理在, 你倆應(yīng)當做夫妻?!?阿樸獨姆兄妹倆, 羞得把頭低, 無法再推辭, 只好答應(yīng)做夫妻。


從這個洪水泛濫神話故事中,我們可以了解到人類過渡的婚姻是兄妹成婚。這也是人類發(fā)展的必然性,實際上早期的人類是群婚。發(fā)展到兄妹成婚,估計少說也得千年萬年。




隨著婚姻形態(tài)的進化,彝族社會由石爾俄特以前時代“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母系血親家庭階段發(fā)展到以父系血親為主體的一夫一妻制的家庭,也就是開始了家庭教育。文字可能也產(chǎn)生于這一時期。


家庭是以婚姻和血緣關(guān)系為紐帶的社會組織形式,是社會的細胞。彝族的家庭既是經(jīng)濟單位,又是家支的基本單位。就經(jīng)濟單位而言,它具有組織生產(chǎn)或自行生產(chǎn)單位和消費單位的職能;就家支單位而言,它又具有血緣的生育單位和教育單位的職能。


我們就來看一下《勒俄特依》對于母系氏族血親家庭的描寫:


“遠古的時候, 雪子施納一代生子不見父, 施納子哈兩代生子不見父, 子哈第宜三代生子不見父, 第宜蘇涅四代生子不見父, 蘇涅阿署五代生子不見父, 阿署阿俄六代生子不見父, 阿俄石爾七代生子不見父, 石爾俄特八代生子不見父。 石爾俄特啊, 不知人類有父親, 要去買個父親來, 要去找個父親來。 帶了九個隨從者, 帶了九把銀匙子, 帶了九把金匙子, 馱了九馱銀粉末, 馱了九馱金粉末。 狐貍趕銀馱, 兔子趕金馱, 不等天明就起身。 ”



《阿黑西尼摩》是這樣講:


阿黑西尼摩, 生下萬物時, 萬物分公母, 從不成雙對, 從不興婚嫁。 世間的人啊, 東南西北方, 沒有一個親, 沒有一家戚, 人與人之間, 相互不往來; 道路也沒有, 到處長滿樹, 遍地草叢生。 無垠大地上, 一派陰沉沉。


天神嘰者姆, 也是西尼生, 一個吉祥日, 來到山梁上, 找來松和柏, 用來編鳥巢, 放在懸崖邊。 天神嘰者姆, 走進鳥巢中, 生下一對蛋。 消息傳四方, 海邊的大雁, 江邊的野鴨, 林間的綠鳥, 急急忙忙飛, 飛到鳥巢邊, 來把蛋認領(lǐng)。


大雁開口說: “這蛋是我的?!?野鴨也忙說: “蛋是我生的。” 綠鳥搶著說: “是我筑的巢, 是我生的蛋。” 嘰嘰喳喳吵, 喋喋不休鬧, 無法講得清。


只有一辦法, 飛到天堂里, 去請老天君, 是非來辨明。 見到老天君, 各自訴說情, 天君洗耳聽, 案子真出奇, 難以辨分明。 天宮一大吏, 在旁也傾聽, 聽后搖搖頭, 此案實難斷。 若不把案斷, 天君失威信; 案若不理清, 大吏失聲譽。


天君和大吏, 冥思又苦想, 仍無好主意, 各自心中急。 沒過一瞬間, 天君忽顯靈, 急忙開口說: “你們?nèi)齻€啊, 不要再爭吵, 巢中兩個蛋, 輪流來孵化, 一個孵七天。 雛鳥孵成時, 若是大雁蛋, 嘴巴一定扁; 若是野鴨蛋, 尾巴肯定白, 腳掌必定扁; 若是綠鳥蛋, 嘴巴一定尖。 到了那時候, 蛋是誰下的,自然見分明?!?


大雁和野鴨, 還有那綠鳥, 遵照天君囑, 來到鳥巢邊, 輪流來孵蛋, 孵了廿一天, 孵出了雛鳥, 一只是雌雁, 一只是雄雁。 天神徹埂茲, 見了雛雁后, 找來黑得坊, 一起來商量: “雌雁嫁雄雁, 你說行不行?” 地神黑得坊, 開口把話講: “天宮千萬物, 地上萬萬千, 樣樣分公母, 理應(yīng)有婚嫁, 應(yīng)該配成雙。”


天神徹埂茲, 地神黑得坊, 拿來大白米, 舀回清泉水, 來把雛雁喂, 雛雁漸成長。 天神徹埂茲, 命令東方神, 去把銀飾備。 東方的天神, 請工匠阿得, 銀泡和銀鏈, 銀鐲和耳環(huán), 樣樣打出來。 銀鐲響叮當, 銀鏈刷刷響。 天神徹埂茲, 地神黑得坊, 喊過來雌雁, 銀飾給雁戴, 縫衣給雁穿, 綠鞋也給雁。 打扮母雁后, 熱鬧辦婚事, 母雁嫁公雁。


自從這時起, 婚嫁開始興, 樣樣學(xué)大雁, 樣樣都出嫁。 天地日月星, 云霧與彩霞, 九十九層上, 八十八層天, 七十七層上, 六十六層天, 五十五層上, 四十四層天, 三十三層上, 二十二層天, 還有十一層, 生息的萬物, 全部要出嫁; 地上千萬物, 有翅會飛的, 有腳會行的, 有嘴會食的, 五臟俱全的, 樣樣都成婚。


婚嫁的興起與演變,與該民族的社會發(fā)展關(guān)系息息相關(guān)?;榧拗猩婕暗降慕疸y,無論是什么時代都與窮人無關(guān)。民國以前的彝族婚嫁,一般普通百姓估計也就只講一些糖果、煙酒之類的東西。至于彩禮,那時候戰(zhàn)亂期間應(yīng)該不會提及。


彝族傳統(tǒng)社會的婚姻家庭制度,緊緊地與其奴隸制相聯(lián)系,在歷史上,彝族實行同族內(nèi)婚、等級內(nèi)婚、家支外婚的一夫一妻制,同時還存在著包辦、買賣、轉(zhuǎn)房、一夫多妻的婚姻現(xiàn)象。彝族的家庭,是以父權(quán)制為核心的小家庭。


它只包括未婚子女,除小兒子外,其他兒子一結(jié)婚就分得一份家產(chǎn)自立門戶。其父權(quán)性質(zhì)由以下條件決定:


第一,家庭的建立是以男方為基礎(chǔ)的,妻子是丈夫花身價錢娶來的,就是入贅的男子,只要一到女家(不改姓)便成為女方家庭的主持。


第二,家庭財產(chǎn)的處理和繼承是兒子們的權(quán)利。從兒子們分家自立門戶,到小兒子繼承祖業(yè),都或多或少得一些家產(chǎn)。但女兒們卻沒有繼承家庭固定財產(chǎn)的權(quán)利,就是她們出嫁時所帶的嫁妝,也只能相當于她自身身價錢的部分。


所稱的“絕戶”是指無兒無女和無兒有女的兩種家庭,絕業(yè)的繼承和處理女兒無權(quán),在一般情況下女兒只能得到一些浮財。


第三,在傳統(tǒng)社會里,男子往往成為家庭的主要生產(chǎn)者、社會活動和戰(zhàn)爭的參加者。


第四,是彝族社會特定制度和習(xí)慣上的不超越性決定的。雖然在彝語中對妻子有“葉塞阿莫”意為“家內(nèi)主人”的稱謂,但婦女在家庭中的地位是不高的。



彝族社會的婚姻制度有其自身的特點,主要反映為一夫一妻制、同族內(nèi)婚、等級內(nèi)婚、家支外婚、姨表不婚、姑舅表優(yōu)先婚。


一夫一妻制在彝族社會中,和父權(quán)制家庭相適應(yīng)的一夫一妻制占主導(dǎo)地位的婚姻形態(tài)。一般男女在童年或幼年之時就由父親代為擇配,求媒說合,卜算合婚,納聘訂婚。


一定時間以后即行婚禮?;楹蟪鬃油猓寂c父母分居,另立門戶,組成一夫一妻制小家庭。若婚后男方尚幼,新娘子則返回娘家居住,待其丈夫成年后建立家庭。


至于奴隸或者仆人,經(jīng)主人配婚,或征得主人同意結(jié)婚,仍然采取一夫一妻制的形式。過去部分貴族統(tǒng)治者和富有者中也有一夫多妻的,一般所娶各妻都分居不同地點,諸妻中第一妻雖在家中有較高的地位,但無管理和支配其他各妻的權(quán)力。但再娶時,事先必須取得第一妻的同意,并泡酒打牛宴請娘家親友,賠禮后始得行,否則有可能招致非難,引起冤家械斗。


同族內(nèi)婚是彝族奴隸制社會中實行的嚴格同族內(nèi)婚制。等級婚姻的締結(jié)只能在本民族內(nèi)部,不同民族是嚴禁婚嫁的,有“漢族是山羊,彝族是綿羊”之說。


即使是對奴隸或者仆人配婚也要考慮他們的血緣因素,即所謂“彝根”和“非彝根”的差別,不同血緣一般不予配婚。彝諺語“黃牛自是黃牛,水牛自是水?!闭侵复恕?


家支外婚是彝族社會普遍實行的婚制習(xí)俗,同一家支內(nèi)部嚴禁通婚,婚姻的選擇必須家支以外進行。如果已隔數(shù)代,并且舉行了分支的大齋儀式,各宗自成為一個家支,便可以互相通婚。否則,即使相隔十代仍屬一個家支,也絕對不可以互相通婚。


彝族嚴禁姨表兄妹相婚(即姨表不婚)。在涼山彝區(qū),對此有著嚴格的限制。就如彝族諺語所說的“再缺糧食,甜蕎苦蕎不能同吃;再缺衣裳,山羊皮綿羊皮不能同穿;再缺配偶,兄妹不能結(jié)婚?!币虼?,姨表兄弟姊妹之間的通婚、戀愛和性關(guān)系都將被視為亂倫,按習(xí)慣法將予以處死。姨表不婚,是古老的母系氏族外婚傳統(tǒng)在彝族社會中的遺俗。


彝族實行姑舅表優(yōu)婚,即姑舅表兄弟姐妹有優(yōu)先婚配的權(quán)利,但各地彝區(qū)所行情況也不盡相同。


涼山彝族社會習(xí)慣法規(guī)定:姑母的女兒生下來就是舅舅的兒媳。姑母的女兒先要征求舅家納聘,舅家不要才能另嫁,且所得聘禮要送一份與舅家。


相反,舅家的女兒對姑家也有上述義務(wù)。彝諺就有:“姑家的女兒不用說都是舅家的媳婦”,“姑家要舅家的女兒,不費什么力氣”的說法。


這在親屬稱謂中也有所反映,如彝語稱岳父為舅父,稱岳母為舅母。如若一方未經(jīng)對方同意即行納聘,輕者當如退婚賠償損失,重者便會引起紛爭,或者發(fā)生搶婚,或者遭到親戚與之斷絕關(guān)系,或者受到對方的詛咒,從而受到社會性的普遍壓力,有的還必須退還原來的聘金而重與姑舅表兄弟結(jié)婚。


而廣西那坡彝族地區(qū)卻是單線舅表婚,即姑家的兒子有優(yōu)先娶舅家女兒為妻的權(quán)利,姐妹的兒子與兄弟的女兒可優(yōu)先締結(jié)婚姻關(guān)系。


當舅家生了女兒的第三天,姑母就得送去一套黃衣服,表示掛號結(jié)親,姑家兒子日后一定要娶舅家的女兒為妻。即使姑家暫時無子,也要先送黃衣去掛號,若姐妹多,也可以認有了兒子的。不過舅家只能給姑家一個女兒,其余可以外嫁。但同時又規(guī)定,舅家要永遠當舅舅,不能倒過來,也即姐妹家的女兒不能嫁給兄弟的兒子。


在云南昆明西山區(qū)核桃箐彝區(qū),也有類似的婚俗,即只能舅女配姑子。在他們的觀念中認為嫁出的姑娘不能回宗,而姑女配舅子即算回宗,這是不許可的。這種婚姻慣制也是母系氏族社會的遺風(fēng)。




在彝族社會中,搶婚這種婚俗尚留有古代掠奪婚姻的遺形。這一婚姻形式有兩種情形。一為強行搶婚,二是假搶婚。


同一等級可以通婚的男女由認識而相愛,進而有了完婚的要求,但因經(jīng)濟狀況、社會性地位的某些差異等原因而被拒絕,以致不能不采取非常手段來達到結(jié)婚的目的。也有強霸者得知某女美艷,業(yè)已許人而自己欲據(jù)為己有,遂約同八九個強漢,于女家不知不覺中驟然實行搶劫,彝族習(xí)慣法是承認掠奪婚姻有效的。


二是假搶婚。其中又有兩種情況:一是男女雙方都嫌婚禮程序繁雜,花錢太多,經(jīng)過協(xié)商,決定以搶親的形式舉行婚禮。


二是男方或女方已經(jīng)結(jié)過婚,配偶死亡,為了變兇為吉進行搶婚。假搶婚不過是一種形式而已。


凡有生育能力的婦女無子女或子女未成年者,因丈夫死亡,或兄弟或遠親改嫁或轉(zhuǎn)房。再嫁對象原則上是,由親及疏,乃至本家支近親屬;一般先考慮平輩,在特殊情況可選擇下亦可轉(zhuǎn)予長輩或晚輩,但上下以不超過三代為限。


轉(zhuǎn)房是家支內(nèi)部的事,一般由亡夫的父親或兄弟與家支頭人共同商議確定人選,多不征求婦女本人同意,最后以頭人的名義作出決定。


如男方找不到適當人選為寡婦轉(zhuǎn)房或不愿意承擔(dān)孤兒寡母的撫養(yǎng)責(zé)任,致使寡婦不能在本家支內(nèi)再嫁的,男方家應(yīng)允許寡婦回娘家另行改嫁,不得索回聘金。


如果寡婦本人堅決不愿意在其原夫家支內(nèi)轉(zhuǎn)房而回娘家者,女家須退回原夫家所給的全部身價;若此婦女再嫁,則有后夫通過岳家退還前夫家的身價錢。轉(zhuǎn)房時采取從婦居或從夫居。


入贅習(xí)俗。這種婚俗在廣西那坡彝族中比較流行,在這一地區(qū)的招男為婿的家庭中,岳父與女婿的關(guān)系如父子關(guān)系一樣密切。


云南昆明官渡區(qū)子君村的彝族撒馬都人,西山區(qū)龍洞彝族以及西山車家壁的彝族都有招婿入贅的習(xí)俗。


撒馬都人規(guī)定:如無子或雖有子但缺乏勞動力都可以招婿入贅。入贅儀式同于一般娶妻,新娘要躲至親友家,然后由贅婿到該家迎娶接回舉行婚禮,入贅女婿要由女方家族中的老人送一個名字,一般是在自己姓前加上女方的姓。


西山龍洞彝族招上門女婿卻是由姑娘到男家接,上門女婿要改女方姓方能繼承家業(yè)。而車家壁彝族的招婿儀式卻很復(fù)雜,先女娶男,然后再由男娶女。


逃婚習(xí)俗。云貴許多彝區(qū)在過去都存有逃婚的形式,青年男女情投意合私訂終身,若遭家庭或家支的阻撓,或因某一方由父母包辦訂有婚約,他們便會為著終身幸福而暗地約定時間地點,共同出逃。


待有兒女,再設(shè)法請人向雙方的父母告罪,請求如得到允許,便可回到故鄉(xiāng),否則只好永遠流浪他鄉(xiāng)。逃婚相當危險,如被女方父母捉到,唯有死路一條,所以往往有逃婚不成的青年雙雙殉情。



彝族有“壞馬可退,壞??赏耍瑝钠薏荒芡恕敝f,因此,在彝族地區(qū),離婚是最慎重的事,否則極易引起冤家械斗。


彝族在離婚習(xí)俗中,若男方提出離異,則由男方賠償嫁資。離婚后男家必須供女方穿金戴銀,騎馬送返。


若女方不滿夫家,有的第一次歸家時即借故不返,然后設(shè)法請媒人或其家族親屬從中說明講清。即使離開,也要成倍賠償財禮、退還財禮。雙方同意離異后,婦即歸娘家,婚姻關(guān)系即告結(jié)束,程序極其簡單。


參考文獻:

《查姆》?


《阿黑西尼摩》


《勒俄特依》


《中國彝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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