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對夫妻債務糾紛出臺了新的解釋。這項解釋,無疑挽救了許多因丈夫舉債無力償還而面臨連帶償還責任的女性。但很多人還是不明所以,新的司法解釋,對夫妻雙方債務糾紛究竟有何影響?
我們特邀贏了網(wǎng)平臺律師——上海恒隆律師事務所律師高瑞焓,用生活中的例子為大家進行專業(yè)解讀。
2003年,最高院在起草制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時,當時基層法院碰到的較多問題是,一些夫妻利用“假離婚”的方式來規(guī)避債務。
為了保護債權人的利益、平衡夫妻另一方的權益,最高法便通過了著名的“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guī)定情形的除外。
于是,在24條的背景下,如果夫妻中有一人對外欠債,可能就會發(fā)生下面這種情況。
張三和李小美是夫妻。王二借給張三“十萬元”,張三拿出去自己花了,李小美不知道。
結果,王二起訴張三和李小美一起還錢,法院判令李小美應當與張三一起承擔債務。
除非張三打借條時就明明白白寫上“十萬元系張三個人債務,與李小美無關”;或者,李小美事先就告知了王二,她和丈夫張三各自財產(chǎn)獨立。
值得贊許的是,該條款在當時確實遏制了一些夫妻利用法律規(guī)避債務的不良之風。
但因為兩類例外情況,在現(xiàn)實中幾乎不存在,所以大量夫妻一方莫名其妙就成了另一方的“背鍋俠”。甚至導致民間還出現(xiàn)了“全國反24條聯(lián)盟”。
深受其害的就包括小馬奔騰創(chuàng)始人的妻子金燕。
因為丈夫商業(yè)上簽署“對賭協(xié)議”,丈夫去世后,債權人將金燕告上法庭,法院一審判決金燕要承擔2億元債務。
點擊圖片回顧事件
但讓人難以接受的是,金燕并不知道丈夫生前的商業(yè)協(xié)議,這份對賭協(xié)議所帶來的利益也并未用于夫妻生活中。
像金燕這樣,要為另一方債務擔責的人,全國各地男性、女性都有。他們奔走宣告,反對著“第24條”。
直到今天最高法出臺了這份新的司法解釋,“一方偷偷借錢、另一方跟著還”終于要成為歷史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的含義與內容:
第一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p>
舉例
張三和李小美為了買房子,一起向王二借了100萬,夫妻雙方都在借條上簽了名,這毫無疑問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或者,李小美派張三去問王二借了100萬,張三簽了借條,李小美第二天喜滋滋地給王二發(fā)了個短信:“謝謝王哥鼎力相助,等一年后,肯定第一時間還錢。”
《買房夫妻》劇照
律師旁白:這種情況下,就應當認定為配偶另一方對舉債一方配偶的舉債行為進行了追認。
第二條:“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舉例
張三今天把工資都存了銀行,恰巧孩子發(fā)燒,就問隔壁王二借了1000塊錢給孩子看病,這種借款是屬于家庭日常生活的負債,無需李小美的同意,法院也應當認定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第三條:“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chǎn)經(jīng)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p>
舉例
張三瞞著李小美偷偷去了海南投資地產(chǎn),結果虧了100萬,為了不讓李小美知道,就問隔壁王二借了100萬,把債還了。后來債主王二起訴至法院,李小美堅決不認可這是夫妻共同債務,法院應判決張三獨自償還債務。
這一條是最高院本次修改原《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的核心,它變更了配偶中未舉債一方的舉證責任,只要債務數(shù)額明顯高于家庭日常生活支出,且舉債未用于家庭支出的,未舉債的配偶一方只要否認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則該債務由舉債一方個人承擔。
這一巨大改變,無疑給未舉債一方配偶吃了一顆“定心丸”。
第四條:“本解釋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這一條從根本上決定了現(xiàn)在正在處于審判階段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自2018年1月18日起,都將適用于這一原則。
筆者感言
隨著時代的發(fā)展,民間借貸的類型和內容也在不斷發(fā)生變化,往年的“套路貸”、負心漢讓人觸目驚心,無數(shù)家庭在這些債務糾紛下支離破碎。筆者也曾處理過一些類似的糾紛,讓人心痛不已。
在這樣的背景下,最高院及時推出了《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可以有效的遏制“惡意訴訟”的產(chǎn)生,保護未負債一方配偶的合法權益。
......................................分割線..................................
作者:贏了網(wǎng)平臺律師——高瑞焓
編輯:檸檬
如果覺得有趣,請點個贊吧~
您的轉發(fā)和分享,是對我們最大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