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或許應(yīng)該有一點煙火氣息
有一位文友(薔薇花開的日子)說:“我們不是海明威、不是陀思妥耶夫斯基、梭羅,我們無法成為文學(xué)巨匠,寫不出傳世之作,所以,那種山中無日月的寫作方式,我們不適合,我們還要生活在煙火人間?!?/p>
首先說,我們能不能,那就不知道,對于很多文友來說,那就未必不能,不能說一定不能。但我還是還認(rèn)同這位文友說的,我們寫的文章,要有一點煙火氣。
我以前聽說,有一位所謂的文學(xué)大佬,為了完成所謂的長篇大作,跑到深山老林里,租一間房子寫作。只是不知道效果如何,后面也沒有聽說什么大作。
以前,在網(wǎng)絡(luò)沒有興起的年代,寫作,是用筆墨紙硯寫的,如果一天寫很多很多,確實是一個體力活,應(yīng)該是很辛苦的。但感覺吧,拋開一切去寫作,好像有點不對勁。或許,那是一個噱頭,實際上并沒有那個事。
也有的文友寫作,喜歡在夜深人靜的時候?qū)?,或者在天沒有亮的清晨時間寫,那樣沒有人打攪,比較安靜。這也是很好的寫作方式。
但我總是簡單,那樣好像有點浪費。無論是夜深人靜的時候,還是清晨時光,應(yīng)該做更有價值的事情,比如說,休息好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作為寫作愛好者,我認(rèn)為,是想寫了才去寫,寫作的內(nèi)外,寫作的前后左右,都應(yīng)該看實際情況,不僅僅文章里有煙火氣息,寫作的人,也應(yīng)該充滿了生活氣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