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致力于愛與尊重的夫婦改善交流、相互理解,需要了解三個重要的事實:



什么是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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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善意的簡單定義是“期望做對他人有益的事”。但是實際情況要復(fù)雜得多。
比如,他本意是做有益的事,但是有可能并沒有表達出自己的意愿。好的初衷并不能保證好的結(jié)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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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或者你的配偶可能希望做正確的事,但是沒有去做;你或者你的配偶可能希望停止做錯誤的事,但是沒有停止。
那么,你的配偶便未能夠以行動貫徹良好的初衷。你對善意的定義一定也包括了善意的人不會傷人的想法,即從來不曾想過對別人做真正邪惡的事情。
你的配偶可能因為粗心、健忘,說了一句疏忽甚至未經(jīng)思考的話。而結(jié)果是,你受到了傷害,并為此生氣發(fā)怒,甚至以某種方式予以報復(fù)。
盡管如此,你們的內(nèi)心還是在乎對方的,在表面的狂風(fēng)暴雨之下,內(nèi)心的善意卻一直完好無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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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dāng)耶穌說“你們心靈固然愿意,肉體卻軟弱”時,這句話的含義是,我們靈魂的那一面渴望做好的事情,它以上帝植于我們體內(nèi)的道德法律為依據(jù),然而,我們還有肉體的一面,將我們拉入罪惡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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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都忠告那些認真看待愛與尊重理論的夫婦:無論何時,如果你配偶的良好意愿沒有能夠轉(zhuǎn)化為對你的愛或尊重,你只有一個選擇,也是你經(jīng)過深思熟慮的選擇——相信你配偶的良好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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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乎所有已婚夫婦都有過這樣的碰撞,雙方你來我往無非是想表達“你傷害了我,所以我也要傷害你,從而讓你停止傷害我!”這樣的碰撞能說明你們單方或者雙方缺乏基本的善意嗎?
當(dāng)然不能。你憤怒的配偶可能暫時不想讓你好受,但是這樣的例外并不否定下面的準(zhǔn)則:“無論他/她對我做錯什么,是有意或者無意,我都會選擇相信配偶的善意。”
善意可能被忽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