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人說,忘掉一個人需要時間,時間久了,一切就都淡了。
但是,在這其中難免會有一些人始終無法跨過這道坎,對前任耿耿于懷。
以我身邊一些人為例,他們當中很多人不敢把自己還記得前任這件心事告訴任何人。
因為,他們怕被嘲笑,怕被人揭短。
諸如“你還記得她???”“這么多年了,你還記得這件事呀?”這類看似不輕不重的反問,有時會使被問之人百口莫辯。
忘記一個人難道就只有把這個人的一切印記從自己腦海里抹除這一種方法嗎?
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其實,我認為忘記一個人一共有四重境界。
第一重:刪掉一切聯系方式,扔掉一切與之有關的東西,強制讓自己忘掉前任。
第二重:看似平淡的生活里,偶然會想起那個人,但很快又會被自己的決心狠狠壓下。
第三重:加上聯系方式,偶然會想起那個人,但在相遇時,心里已然明白,眼前這個人再不是自己的全部,任他存在,也與自己無關。
第四重:遇見便是朋友,不遇便是路人。
我身邊就有一位這樣成功踏入第四重忘境的朋友。

我見證了他和她的開始,結束時,那頓酒也是我陪他喝的。
因為是一個學校的,或多或少的,當年的種種我也有所耳聞。
那時,正是懵懂年少分的手,五六年后,有一次他突然跑到我的空間留言,說是最近有點想她了。
因為,我的空間里還曾留有那個姑娘的留言。
他說,那天夜里他突然想起她,就想的去我空間看看當年的留言。
對此,我其實也很好奇,反問他:“不會吧,你還沒忘了她?”
他答“哪有什么忘不忘的,都這么多年了,早就都過去了?!?/p>
緣分這東西,有時候真是妙不可言。
又過了近兩年,在一位同學的婚禮上,我和朋友好巧不巧的碰上了她。
席桌上,朋友帶著他即將結婚的女朋友笑著與她打招呼。
從聊天得知,她已然有了一場持續(xù)五年之久的戀情,看起來相當恩愛。
期間,朋友和她就像兩個多年未見的老朋友一樣,不僅聊得非常投入,還一起碰了酒杯。
我想,這大概就是為往事干杯吧。
之后,我問朋友,有沒有要她的聯系方式?
他笑著回答道“她說:以后遇見便是老同學,若是不遇便是路人。”
當我聽到這句話的時候,內心曾閃爍過那么一絲悸動,因此我把它歸結為忘境第四重。
忘記一個人的過程其實很復雜。
開始很美——忘不掉。
過程很累——強制忘記。
結局很悲——期待時間撫平一切。
清醒很難——忘記與否已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成為一個嶄新的你。
其實關于忘記一個人與自己的自尊心無關。
你無需在乎他人的看法,若是難忘便狠狠記住。
很多時候,那些往事就像一道警鐘時刻提醒著自己,當年犯下的種種幼稚,今后更可以引以為鑒。
還有些人對前任恨之入骨,根本無法釋懷。
其實并非一定要忘記,你可以讓她(他)成為你感情生活中的一個養(yǎng)分,等你老了可以拿出來回憶,現在放不下干脆你就坦然面對,勇敢去面對。
逃避更加無法忘記,你只能選擇面對!不必刻意去忘記,不要刻意去忘記那個人,只是淡忘那段感情,那些回憶!
那么,你有沒有想要忘記的一個人呢?歡迎屏幕下方留言。